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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判決之訴訟終結-1
公職考試|
8/3/2017
概說
一、概念
(一)「訴訟之成立」,因當事人之提起而開始,除當事人「撤回訴訟」、成立「訴訟上之和解」,而終了訴訟之外,民事訴訟制度上一般以「終局判決」之方式終了訴訟。
(二)「法院終局判決之宣示」,尚非終了訴訟之原因,須待上訴之可能性消除後,該「終局判決」始生終了訴訟之效果。
二、裁判
(一)意義
1.「裁判」,係指「審判機關」,依法定的形式向外界表示其判斷或意思之訴訟行為。
2.所謂「審判機關」,指受訴法院、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而言。
3.因此,除法官以外,如書記官、執達員所為之行為,即使有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相同效果之行為,亦非「裁判」,應稱之為「處分」。
(二)態樣
1.裁判之主體
(1)「判決」與「裁定」,由「法院」、「合議庭」裁判。
(2)「命令」,則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為之。例如:
A.審判長指揮訴訟之命令。(第198條)
B.審判長因闡明或確定訴訟關係所為之處置命令。(第203條)
C.受命法官為闡明訴訟關係所為之命令。(第270條之1)
(3)「支付命令」(第508條)、「扣押命令」(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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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行為之訴訟終結-3
公職考試|
8/3/2017
訴訟標的之捨棄、認諾
一、意義
(一)所謂「捨棄」,係指「原告」於言詞辯論期日,向法院表示,「其請求(即「訴訟標的權利關係」)之主張,為無理由」之單方意思表示。
(二)所謂「認諾」,係指「被告」於言詞辯論期日向法院表示「原告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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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行為之訴訟終結-2
公職考試|
8/3/2017
訴訟上和解
一、意義
(一)當事人於訴訟繫屬中在受訴法院、受命法官或受託法官前相互讓步,達成合意,以終止其爭執,同時又以終結訴訟之全部或一部為目的之行為,稱之為「訴訟上和解」。
(二)「訴訟上和解」,係由當事人合意解決其間之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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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行為之訴訟終結-1
公職考試|
8/3/2017
訴之撤回
意義
(一)「訴之撤回」,係指原告於起訴後,向法院或受命法官表示撤回其訴之全部或一部,不求為判決之意思。
(二)亦即,「訴之撤回」,係原告就已生效力之起訴行為,為使其自始無效之意思表示。
法制、要件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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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證據保全
公職考試|
8/3/2017
意義
立法者為使法院於審理本案訴訟時,得以發現真實及妥適進行訴訟,甚且達到預防訴訟之目標,其所設立之各種保全證據措施,即稱之為「證據保全」。
要件
(一)證據有滅失或礙難使用之虞,或經他造同意者,得向法院聲請保全。(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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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當事人訊問
公職考試|
8/3/2017
意義
(一)立法者認為,當事人對於訴訟之勝敗具有最密切之關係,對於事實真相亦知之最深,其陳述最有可能提供原始之案情資料,有助於法院發現真實,故增訂「當事人訊問」之規定。
(二)亦即,法院認為必要時,得依職權訊問當事人。且審判長得於訊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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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勘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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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17
意義
(一)法院以五官作用(視覺、聽覺、嗅覺、味覺、觸覺),於訴訟程序中,自行觀察某事實,而查驗某物體之行為,稱之為「勘驗」。
(二)法院查驗之該物體,稱之為「勘驗之標的物」。
(三)「勘驗之標的物」,不以物為限;如查驗某人之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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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書證
公職考試|
8/3/2017
意義
(一)所謂「文書」,乃係以文字或其他符號,表示人類之意見或思想之有形物,其記載之文字或符號,並不以一般人知悉為必要,某範圍內之人能瞭解者,亦包括在內。
(二)以「文書記載之內容」為證據方法者,稱之為「書證」。
(三)若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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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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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17
意義
(一)以具有特別知識之第三人,在訴訟程序上陳述其關於特別法規或經驗法則之意見,而以其陳述,作為證據之用者,稱之為「鑑定」。
(二)其陳述該項意見之人,稱之為「鑑定人」。
(三)「鑑定」,為證據方法,以「鑑定人之陳述」為「證據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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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人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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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17
一、意義
(一)依法院之命,於他人間之訴訟,陳述自己觀察具體事實之結果之第三人,稱之為「證人」。
(二)以證人為證據方法,稱之為「人證」。
二、證人之權利
(一)拒絕證言權
1.得拒絕證言之事由
(1)證人有下列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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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調查證據之程序
公職考試|
8/3/2017
當事人聲明證據
(一)意義
所謂「聲明證據」,係指當事人為證明特定事實,提示具體證據,使法院為證據調查之訴訟行為。
(二)時期
1.言詞辯論期日前
(1)為考量程序的保障,言詞辯論前聲明證據,宜於準備程序筆錄及準備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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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舉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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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2017
舉證責任
一、意義
(一)法院就當事人間有所爭執之事實,經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如真偽不明時,法院既不得拒絕裁判,除法律例外規定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者外,不得不將事實真偽不明而生之利益,歸諸於一造當事人。此一造當事人為避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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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93 至 2604 筆, 共 928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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