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概論-2

作者:元 林

貨幣概論-2

貨幣供給量

一、定義

(一)貨幣供給量
是指在某一特定的時間點,貨幣的總存量而言。不同的時點、貨幣的供給量會不相同,一般在表示貨幣供給量時,是用通貨(包括紙幣與輔幣)加上銀行活期存款的數量來代表。
(二)貨幣流量
指某一段時期內所發生的交易中,貨幣的流通總額,通常以年為計算單位,貨幣流量等於貨幣供給量乘以貨幣的流通速度,而貨幣供給量更對物價水準、生產量及就業量有直接的影響。

二、貨幣供給量的三種說法

(一)貨幣供給淨額
通貨淨額加上存款貨幣淨額合稱為貨幣供給淨額,這也是習慣上被採用作為貨幣供給量的定義。通貨淨額是通貨發行額扣除金融機構所保有的庫存現金,即實際於市面上流通的通貨數額;存款貨幣淨額則是由活期存款加上類似活期存款的銀行負債,再扣除待換票據。一般而言,均傾向於以貨幣供給淨額代表貨幣供給量。
(二)貨幣供給毛額
為貨幣供給淨額加上政府機關的活期存款而得。在民國50年以前,政府機關的活期存款對整體貨幣供給的影響力大,故有此種概念。
(三)廣義的貨幣供給量
雖然一般對貨幣的研究中皆把貨幣供給淨額作為貨幣供給量,但亦有經濟學家,如弗利德曼(M. Friedman),在前項定義外,再加上商業銀行的定期存款,作為廣義的貨幣供給量,主要的原因是此種貨幣定義更能表現出與經濟活動的相關性,不過因為定期存款不能作為支付工具又不能隨時使用,故目前仍採用貨幣供給淨額作為貨幣供給量的定義。

三、影響貨幣供給量的因素

(一)國外資產淨額:
指國內各銀行所持的國外資產減去其國外負債後的餘額,按匯率折算而得。
(二)財政因素:
包括政府存款、公庫收入總存款及銀行對政府的債權三項。
(三)一般金融因素:
包括銀行對公民營企業債權及定儲外幣存款。
(四)銀行資產淨額及其他因素。

存款貨幣

一、意義

存款人存於銀行的活期存款,可隨時要求銀行在存款額內支付普通貨幣,也可藉支票的開發來流通使用,作為支付或償債工具,持票人能要求銀行見票即付,這種以支票為付款依據之存款貨幣,又稱為「支票貨幣」。

二、重要性

在目前的經濟社會中,銀行貨幣已與通貨共同構成貨幣的內容,共同擔負起貨幣的任務,且在信用制度進步的國家,銀行貨幣是貨幣供給中的首要項目,其數量約占貨幣供給量的四分之三。同時在目前工業化社會中,日常收支頻繁金額又大,若用現金作為支付工具,計算麻煩且運送不便,故支票的利用愈來愈普遍,利於交易的進行並擴大經濟社會的需要,銀行貨幣的重要性亦日益增加。

三、存款貨幣之優缺點

(一)優點
1.為銀行所創造,成為通貨外的另一種交易工具,提高交易之便利性。
2.收支行為中,用支票來付款,免除了現款支付的風險。
3.支票兌領須有簽名或印鑑,且使用保付支票、旅行支票等方法,增加了支票使用的安全性。
4.對於退票等情事,法律定有保障辦法,可進行事後的救濟。
(二)缺點
1.不具法償性質,若交易一方拒絕接受,則須以普通貨幣來支付,故非最後支付工具。
2.支票的使用,有各種手續與限制,不如現金來得方便直接。
3.若信用制度不健全或缺乏法律保障,則恐為持票人造成損失。

紙幣之分類

一、紙幣依兌現能力區分

(一)兌現紙幣
能夠兌換成金屬貨幣的紙幣。價值以其所代表的金屬為基礎,持有人可隨時向發行者兌換成金屬貨幣,因其功用為代替金屬貨幣在市面上流通,故又稱為「代用紙幣」。
(二)不兌現紙幣
該紙幣本身已是最終支付工具,不能再兌換成其他金屬貨幣。此種紙幣由國家賦予其強制流通能力,故又稱為「命令紙幣」,數量與價值則可依市場實際情況加以調節。在紙本位制度下,中央銀行所發行的紙幣,便屬不兌現紙幣。

二、依發行者區分

(一)政府紙幣
一國財政單位為適應其財政上需要,直接由一國中央或地方政府所發行。此種紙幣由於受政府政策所左右,時常罔顧本身對經濟環境的衝擊,一次大戰結束後便不再被多數國家採用。
(二)銀行紙幣
為銀行所發行的紙幣。又可分為中央銀行紙幣與普通銀行紙幣,目前世界各國的紙幣普遍採行前者,不但易於管理,且便於貨幣政策的實施。在中央銀行統一貨幣發行權之前,各普通銀行為便利資金流通所發行的兌換券或銀行券等,屬於普通銀行紙幣,如:支票存款、活期存款等。

信用卡

意義

係以替代支票的支付方式,於短期內可代替現金作為交易的工具,於一定的期限後,以現金或銀行存款來清算交易的價值。信用卡不具價值儲藏的功能,並非資產,為「非貨幣」的一種。

數位貨幣

一、未來金融新趨勢

互聯網與帳聯網之交易模式,已然問世,且於不久之未來,將普及於世界各地,並取代目前多數之現金交易。受此趨勢之帶動,去紙幣化之數位貨幣,亦將成為未來貨幣演進之一股新浪潮

二、當今之挑戰與衝擊

隨著各國央行都已考慮發行數位貨幣,並評估其可行性,虛擬貨幣之金融態勢,正一步步考驗著各國央行傳統的貨幣政策思維與市場邏輯。首先,通貨發行額與貨幣供給之相關決策,在未來虛擬貨幣之衝擊下,勢必使貨幣主管當局對此進行重新檢討與定義。再者,過去央行慣用以穩定貨幣匯率、穩定總體經濟為目的之貨幣政策手段,是否還能對金融市場與經濟體系產生相同的影響效果,恐為貨幣主管當局必須審慎考量的,甚至不排除將再一次引爆貨幣政策與財政政策有效性之激烈論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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