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價的方法

作者:邵康

訂價的方法

一、成本導向訂價法:

即售價完全以成本為準,成本有變動,售價隨之而變。此種訂價法的重點在於成本回收。可細分為:

(一)成本加成法(加成定價法)

以實際出廠成本加上預期營利利潤的方式作為其售價,售價=成本+固定成數,例如:每件商品成本為100元,售價為成本加二成,故售價為120元。

成本加成法應用時必須注意一項關鍵,那就是所定出之價格不能高到使預期銷售量降低。

(二)目標(報酬)訂價法:

根據公司所追求的投資報酬率(Return on Investment, ROI)來訂價。

目標利潤價格=單位成本+(期望報酬率×投資資本)÷預期銷售量。

(三)損益兩平訂價法(平均成本法)

為維持損益兩平所採行之定價,損益兩平的另外一種表達法即為「價格等於平均成本」,因此又叫「平均成本訂價法」。

(四)邊際成本訂價法(marginal cost pricing rule)

經濟學上的價格決定標準。依「每增加一單位產量所須增加之成本」來訂價,P(價格)=MC(邊際成本)。

二、價值定值法

訂價時考慮到顧客的認知因素。

(一)認知價值訂價法

根據消費者認為的價格(認知價值)來訂價。舉例來說,如果大家覺得BMW跟Benz一樣好,則Benz一台可以賣到五百萬時,BMW也可以訂這個價錢。但重點是,企業要能準確的估計顧客的認知價值。

(二)超值訂價法(value pricing)

此法剛好跟上述認知價值訂價法相反,將高品質的產品訂定低價格。以Lexus為例,如果消費者認為Lexus跟BMW一樣好,但我們卻把Lexus價格訂得比BMW低很多,消費者會覺得物超所值,這叫「超值訂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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