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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內控制度相關規範
銀行招考|
8/17/2017
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所訂內部控制制度評估原則
金融機構內部控制制度評估之十三項原則
一、董事會責任(巴塞爾內控評估原則1)
董事會應該負責:核准並定期評估整體營運策略及重要政策;瞭解銀行營運風險,據以訂定銀行可承擔的風險限額,並督導高階管理階層採取必要措施,以辨識、衡量、監視及控管風險;核定銀行組織架構;以及督導高階管理階層監控所訂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運作。董事會應對銀行建立並維持妥適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負最後之責。
二、高階管理階層則認(巴塞爾內控評估原則2)
高階管理階層應該負責:執行董事會所核准之營運策略及政策;研訂作業程序以辨識、衡量、監視及控管風險;維持權責劃分及報告系統明確之組織架構;確保授權辦法得以有效執行;制訂妥善之內部控制政策;監控內部控制制度之適足性及有效運作。
三、董事會與高階管理階層共同責任(巴塞爾內控評估原則3)
董事會及高階管理階層應該負責:提昇全體員工高尚廉潔之道德水準;在組織內建立人人重視內部控制並身體力行之文化;讓全體員工瞭解自己在內部控制作業程序中所擔負的任務,並善盡其責。
四、辨識評估風險(巴塞爾內控評估原則4)
有效的...
知識
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行政法院(三)
司法特考|
8/17/2017
組織
(二)審判組織
3.法庭
(1)最高行政法院應分庭審判,其庭數視事務之繁簡定之。(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4條第1項)
(2)最高行政法院各庭置庭長1人,法官4人,共5人合議審判訴訟事件。(最高行政法院處務規程第15條)
(3)...
知識
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行政法院(二)
司法特考|
8/17/2017
組織
(二)審判組織
2.院長
(1)性質
A.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其院長及法官之職務均為本職,此與高等行政法院及其分院院長均係由法官兼任者有別。
B.此外,最高行政法院院長並任法官,為行政法院系統中唯一之特任法官。
(2)法制...
知識
票據金融管理與外匯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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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7
票券金融管理法
一、未經信評之短期票券交易限制(票券金融管理辦法5)
票券商不得簽證、承銷、經紀或買賣發行人未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之短期票券。但下列票券,不在此限:
國庫券。
基於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且經受款人背書之本票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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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行政法院
司法特考|
8/17/2017
設立
(一)意義
1.最高行政法院之設立區域,係以全國之領域為其管轄範圍。
2.故最高行政法院,其並無分設若干最高法院及其分院之情形。
(二)法制
最高行政法院設於中央政府所在地。(行政法院組織法第11條)
職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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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法院(五)
司法特考|
8/17/2017
組織
(四)輔助機構
1.人事室
(1)最高法院設人事室,依法律規定辦理人事管理、人事查核等事項,並得分股辦事;股長由科員兼任,不另列等。
(2)最高法院人事室主任1人,簡任第10職等。
(3)最高法院人事室副主任1人,薦任第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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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法院(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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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7
判例之選編及變更
(一)編為判例
1.最高法院之裁判,其所持法律見解,認有編為判例之必要者,應分別經由院長、庭長、法官組成之民事庭會議、刑事庭會議或民、刑事庭總會議決議後,報請司法院備查。(法院組織法第57條第1項)
2.最高法院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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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卡業務與不良債權出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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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7
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應注意事項
一、法令依歸(出售不良債權注意事項第1點)
金融機構出售不良債權時,除依其他法令規定外,並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前項之金融機構係指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公司及信用卡業務機構。
二、出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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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法院(四)
司法特考|
8/17/2017
組織
(三)事務組織
(2)書記官長
A.最高法院書記廳書記官長,簡任第11職等至第13職等,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事務。(法院組織法第52條第1項)
B.書記官長為討論書記廳行政事務,得召集所屬有關職員會議,由書記官長任主席,但不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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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卡業務與不良債權出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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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2017
金融機構辦理現金卡業務應注意事項
一、現金卡定義(現金卡業務注意事項第1點)
(一)本注意事項所稱現金卡業務,係指銀行及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金融機構)提供一定金額之信用額度,僅供持卡人憑金融機構本身所核發之卡片於自動化服務設備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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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法院(三)
司法特考|
8/17/2017
組織
(二)審判組織
4.庭長
(1)性質
A.庭長之職務,係屬於「司法行政」性質,庭長之本職仍為「法官」,庭長僅為兼職。
B.故而,庭長除應依法監督各該法庭之行政事務以外,仍應以「法官」之身分,行使對於訴訟案件之審判職權,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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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各論-最高法院(二)
司法特考|
8/17/2017
組織
(二)審判組織
2.院長
(1)性質
A.最高法院院長,其「院長」及「法官」之職務均為本職,此與高等法院及其分院院長、地方法院及其分院院長之「院長」,均係由「法官兼任」者有別。
B.此外,最高法院院長並任法官,為普通法院系...
知識
第 2281 至 2292 筆, 共 928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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