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電信招考報考資格和考試科目
共同資格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兵役不限
(三)性別不拘
(四)年齡不限
(五)其他:
1.各類組學歷條件須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且不得以同等學力報考。
2.各遴選類別之學歷條件中有學門「相關科系」須認定時,以學位證書所載科系對應「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或「教育部大專院校一覽表」為準;如係國外、大陸港澳學歷或其他因素無從認定時,以主辦單位解釋認定為準。
(1)有關學歷條件所列之學門相關科系,請查閱教育部大專校院學科標準分類或教育部大專院校一覽表,最新資訊以網站公告為準。>>點擊查看中華電信報考科系限制
(2)學位證書如係國外或大陸港澳學歷須符合教育部訂頒「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之規定,並加附中文譯本;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包括我國駐當地使、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貿易、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驗(認)證。目前尚未經前述單位驗(認)證者,請及早申請,以免損及本身權益。
※如未能出具前項單位驗(認)證之證明,將不符合所規定之資格條件,不得入場參加第二試>>點擊查看中華電信招考第二試項目
(3)應屆畢業生得先行報考,具備參加第二試資格者,於第二試報到時應檢附學生證影本、歷年成績單影本(須含至最近學期)及足以識別科系別符合學歷資格條件(若學生證或成績單已載明資訊足以認定者不用檢附)等相關證明,於歷年成績單影本空白處親簽切結「如獲錄取後,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不符簡章規定之指定學門相關科系,自願放棄錄取資格」。
3.學位(畢業)證書資格條件限於113年01月19日(含)前取得;應屆畢業生學位(畢業)證書,應於113年07月30日(含)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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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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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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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業務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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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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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客戶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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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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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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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商業及管理學門、數學及統計學門、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等相關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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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空調維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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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學門、數學及統計學門、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製造及加工學門、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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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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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畢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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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線路建設與維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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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學門、數學及統計學門、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製造及加工學門、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等相關科系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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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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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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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業務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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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企業管理、(2)行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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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客戶技術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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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計算機概論、(2)專案管理、(3)行銷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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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系統開發及維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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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計算機概論、(2)程式設計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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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空調維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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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基本電學、(2)電機機械、(3)空調工程與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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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網路規劃設計及維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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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科目:英文
2.專業科目:(1)計算機概論、(2)基本電學、(3)電腦網路與通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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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線路建設與維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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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通科目:邏輯思維
2.專業科目:(1)計算機概論、(2)基本電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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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中華電信113招募各類組地區缺額
一、成績計算(各項成績均計算至小數點後二位,第三位四捨五入):
(一)第一試(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分數滿分以 100 分計。
2.具加分身分者,於「普通科目原始分數」加計加分分數後為「普通科目總成績」;「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計加分分數後為「專業科目總成績」。
3.比例:
(1)技術類:普通科目總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總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80%。
(2)業務類:普通科目總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總成績占第一試(筆試)成績70%。
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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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科目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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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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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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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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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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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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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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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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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普通科目總成績及專業科目總成績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最高以 100 分計。
5.依第一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組正取員額3倍人數(不足5人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如第一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1)專業科目總成績,(2)普通科目總成績,若相同者,再以專業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6.凡筆試科目一科零分(含缺考)者或專業科目總成績未達 50 分者,不得參加第二試。
1.第二試(口試)成績滿分以 100 分計。
2.依下列與工作相關之構面及當日繳交各項資料進行綜合評分:
(1)儀態:禮貌、態度、舉止
(2)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
(3)才識: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
(4)適合該職務之特性: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
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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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貌、態度、舉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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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言表達與反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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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調、言辭、理解、應變、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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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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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知識、技術與經驗、問題判斷與分析、志趣、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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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合該職務之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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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值觀、自信、抗壓、企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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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進行現場測試類別:技術類-電信線路建設與維運
(2)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點我查看體測準備要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