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返還請求權

作者:柯憲榮

受益返還請求權

受益返還請求權

受益返還請求權,是指票據上之權利,因時效完成或手續欠缺,致歸於消滅,執票人對於發票人或承兌人,於其所受利益之限度內,得請求償還其利益之權利。發票人或承兌人發行票據時,通常均受有對價,執票人取得票據時,通常亦付有對價,如因短期時效或法定手續欠缺,而使發票人或承兌人享受意外利益,使執票人受有損失,顯失公允,故特別規定此項請求權,以為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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