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軌道運輸市場之發展

作者:陳少偉

我國軌道運輸市場之發展

(一)發展方向

1.城際運輸:

目前各地區推動中或計畫中的鐵道與公路運輸計畫,必須以一個「整體鐵道與公路發展計畫」為藍圖,各鐵道與公路次系統之間依據藍圖進行有效率的分工整合,而各層級的鐵道與公路皆必須互相配合,方能建構無縫運輸的服務環境。

2.都市運輸:

我國發展公共運輸及人本交通的覺醒較晚,尤其都會區域交通壅塞問題已相當嚴重,而鄉鎮地區亦逐漸因汽機車使用過於普及,謐靜的氛圍逐漸消失。宜及早導正,加速以人為本、以公共運輸為主的交通環境之建置。

(二)行動策略

1.適時進行整體軌道運輸路網規劃及高鐵與臺鐵後續發展計畫。
2.以健全整體鐵道服務路網的觀點,重新檢討並合理調整臺鐵各項強化計畫與改善工程。
3.重新審視西部都會區域鐵道建設計畫,依據需求規模,務實啟動可行的階段性公共運輸建置方案。
4.加強東部鐵路電氣、雙軌、購車及提速計畫,整體提升東部鐵路運輸能量與品質。
5.以都市設計角度結合鐵道場站、其他大眾運輸及人行空間之整體規劃。


鐵路法

一、總則

(一)適用範圍


鐵路之建築、管理、監督、運送及安全,依本法之規定;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鐵路法§1)

(二)重要相關名詞定義(鐵路法§2)

鐵路    指以軌道導引動力車輛行駛之運輸系統及其有關設施。
鐵路機構    指以鐵路營運為業務之公營機構,或以鐵路之興建或營運為業務之民營機構。
高速鐵路    指經許可其列車營運速度,達每小時二百公里以上之鐵路。
電化鐵路    指以交流或直流電力為行車動力之鐵路。
國營鐵路    指國有而由中央政府經營之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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