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今日通過了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的修正案,其中特別涉及到第9條及第5條附表三的修正。此次修正針對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的專業科目進行了調整,將減少考試科目2科,以更貼近用人機關的需求,同時減輕考生的應試負擔。考試院表示,此次修正的背景在於地方特考與公務人員高普考試的性質相似,且用人機關也相近。因此,在考慮到同職系、同類科核心職能相同的原則下,對地方特考三等考試社會行政類科的專業科目進行了調整。
地方特考三等考試專業科目減考2科 9月開放報名
修正後,專業科目從原本的6科調整為4科,包括「行政法」、「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社會學」及「社會工作」等科目。這一新規將自113年6月1日起生效。根據考試院的計劃,113年地方特考預計於12月7日至9日在台灣14個考區舉行,並將於9月10日至19日接受報名。考生們應儘早做好準備,以因應即將到來的考試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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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特考重大變革:刪除五等、減少專業科目
除了社會行政類科外,考選部表示,自今(113)年起,地方特考有22項重大變革:刪除地方特考五等考試,相關職缺將會提列至初等考試;另外地方特考三等及四等考試將比照高普考,適度減少應試專業科目數,以減輕應考人負擔。考選部也說明,地方特考是每年地方政府基層人力來源的主要管道,特色在於分區考試、分區錄取、分區分發,並輔以限制轉調規定,以協助地方政府進用及留住在地人才。自民國63年迄111年,共選拔逾8萬6千人投入各縣市政府服務,成為地方政府推動政策及發展的重要基石。
113高普考暫訂招考157類科 需用4,459名
2月已公告暫定招考類科,高考三級包含一般行政、一般民政、戶政、社會行政、教育行政、觀光行政、法制,以及今年新增設司法行政等共94類科,普考包含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財稅行政、會計、法律廉政、財經廉政等共63類科。目前暫定需用名額高考三級2,920名,普考1,539名,合計4,459名,報名日期自3月12日至3月21日,有意參加的考生可透過考選部的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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