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及施行法-土地重劃(三)

作者:洪正

土地法及施行法-土地重劃(三)

(五)反對重劃表示之處理(土140)

土地重劃,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有關係之土地所有權人半數以上,而其所有土地面積,除公有土地外,超過重劃地區內土地總面積一半者表示反對時,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應即報上級機關核定之。

(六)新設都市土地重劃之時期(土142)

新設都市內之土地重劃,應於分區開放前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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