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9280 筆查詢結果
經濟學-需求理論(四)
財稅行政(普考、四等)|
8/23/2017
需求(點)彈性(Point Elasticity)
當財貨價格變動1%,會引起需求量變化的百分比。
需求(弧)彈性(Arc Elasticity)
點彈性以起始價格和數量代表點的位置,此時若以改變後的均衡價格和數量代替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因此,若函數已知,則可以使用點彈性計算,若缺乏自變數與因變數之間的關係數據,則使用弧彈性計算之。
需求彈性與消費支出
價格變動後,消費者的總支出(生產者收入=消費者支出)的變化,會影響廠商的定價;總支出是價格與購買量的乘積,因此,當彈性越大時,價格與收入呈反比,此時降價有利;而彈性越小時,價格與收入成正比,此時漲價有利。
影響彈性的因素
一、替代品愈多,需求彈性愈大。
二、必需品需求彈性小,奢侈品需求彈性大。
三、時間愈長,做出反應的空間愈大,需求彈性愈大。
四、上癮者的需求彈性小。
五、財貨的範圍愈小,需求彈性愈大(對米的需求彈性大於對糧食的需求彈性)。
租稅(Taxation)與轉嫁(Shifting)
一、前轉(Forward Shifting):
消費者所負擔的稅額。需求彈...
知識
經濟學-需求理論(三)
財稅行政(普考、四等)|
8/23/2017
需求量
其他情況不變,當財貨本身價格發生變化時,會使得財貨需求量伴隨著增減;為在同一條需求線上,作線上點的移動。
需求(Demand)
其他情況不變,當除了財貨本身價格以外的外生變數(價格以外的其他因素,如所得、相關財貨價格...
知識
經濟學-需求理論(二)
財稅行政(普考、四等)|
8/23/2017
需求函數(Demand Function)
(二)影響財貨需求的因素:
1.替代品(Substitute Goods)
當財貨A的價格上升時,消費者便不購買財貨A轉而購買財貨B,以替代財貨A,此時,財貨B即為財貨A的替代品。例如:牛...
知識
證券集中保管事業
銀行招考|
8/23/2017
證券集中保管之功能與架構
一、功能
話說證券集中保管劃撥交割制度,便是透過一元化之電腦系統作業,來搞定所有證券之結算、交割保管,以及過戶等原本複雜的程序。投資人在開立集中保管帳戶之後,便由證券商發給存摺,未來投資人只要憑著這本存摺...
知識
經濟學-需求理論
財稅行政(普考、四等)|
8/23/2017
自由經濟社會中,一切經濟活動進行有賴於價格機能的存在,如果沒有價格機能的存在,則經濟活動失去衡量的標準,不僅社會無法進行分工,亦阻礙經濟進步。
所謂的「價格機能」(Price Mechanism),是一個由價格所組成的有機體,必須透過各種財...
知識
經濟學的基本概念(二)
財稅行政(普考、四等)|
8/23/2017
理性態度與機會成本
在經濟學中,「理性(rationality)」的態度是一相當重要的觀念,幾乎所有的經濟學理論都架構於個體理性假設上。何謂「理性」?理性的經濟個體必須能妥善的收集外界資訊,了解本身在環境中所面對的機會與威脅,再找出自身...
知識
證券金融事業與信用交易-2
銀行招考|
8/23/2017
信用交易
融資、融券之意義
融資
指證券商對其客戶融通資金之謂。
融券
指證券商對其客戶融通證券之謂。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信用交易之要件
上市股票
普通股股票上市滿六個月,每股淨值在票面以上,屬第一上市公司無...
知識
經濟學的基本概念
財稅行政(普考、四等)|
8/23/2017
基本問題與目的
經濟學的定義是一個具有爭議性的問題,目前為止,並不存在一個被所有經濟學家一致認定的定義,較為普遍且多數經濟學家接受的定義是:經濟學是研究個人、企業、政府以及其他團體如何在社會內進行選擇,以及這些選擇如何決定社會稀少性資源...
知識
法院組織法各論-司法行政監督
司法特考|
8/23/2017
意義
(一)所謂「司法行政事項」,係指舉凡審判以外有關司法之行政事務均屬之。
(二)是以,凡關於各級法院及各級檢察機關之設置配備、司法管轄區域之劃分調整、司法經費之籌撥分配、司法人員之任免考核、司法裁判之執行、司法風紀之整飭、司法效能...
知識
證券金融事業與信用交易-1
銀行招考|
8/23/2017
證券金融事業
意義
證券金融事業,指依本規則規定予證券投資人、證券商或其他證券金融事業融通資金或證券之事業。(證券金融事業管理規則2)
證券金融事業之設立
一、設立資格
以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為限,其實收資本額不得少於新...
知識
法院組織法各論-司法上之互助
司法特考|
8/23/2017
法院之互助
(一)制度規定
1.法院處理事務,應互相協助。(法院組織法第107條、行政法院組織法第47條、智慧財產法院組織法第44條)
2.在此所謂之「法院」,應係指無隸屬關係之各個法院而言。
(二)適用
1.法院之互相協助,不...
知識
法院組織法各論-裁判之評議(二)
司法特考|
8/23/2017
程序
(一)順序
1.各級法院及分院
各級法院及分院評議時,法官應各陳述意見,其次序以資淺者為先,資同以年少者為先,遞至審判長為終。(法院組織法第104條)
2.各級行政法院
各級行政法院評議時,法官應各陳述意見,其次序以資淺者...
知識
第 2185 至 2196 筆, 共 9280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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