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7)日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
考試院說明,這次稅務特考考試規則,是為配合各地區國稅局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調整機關名稱,修正各錄取分發區及機關名稱。又本考試錄取人員自104年起改採未占缺訓練,故刪除占缺訓練相關文字。另本考試不符典試法第14條第3項規定,故刪除試務得委託財政部辦理之相關規定。
-
稅務特考-女性錄取者占8成 稅務特考|2015/12/31
-
稅務特考自104年起採未占缺錄取人員訓練 稅務特考|2015/05/07
-
考試院通過警察11機關職務等階修正-刑事... 一般警察特考|2026/01/23
-
中央警大115學年度學士班招收322名-... 一般警察特考|2026/01/22
-
調查局特考改革!刪除身高限制、修正考試科... 調查局特考|2026/01/12
新聞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