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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訴訟程序(六)
司法特考|
8/2/2017
第三審之審理
(一)第三審程序進行流程
第二審法院判決上訴狀提出於原審法院原審法院審查上訴要件(若不具備,民訴481準用442,裁定駁回)原審法院認具備上訴要件,將卷宗移送於上級審法院(三審法院)上級審法院審查上訴要件(若不具備,民訴481準用444,裁定駁回)上級法院認具備上訴要件,續審查訴訟要件(正式進入第三審,若不具備,民訴481準用249第1項,裁定駁回)指定言詞辯論期日,送達上訴理由狀於對造三審準備程序三審終局判決。
(二)程序上處理
1.上訴合法要件之審查:民訴481準用444。
2.上訴理由是否已具體指摘:應審查上訴理由是否已具體指摘第二審法院判決違背法令,若未具體指摘,亦應認其上訴不合法,以裁定駁回之。
(三)審判範圍
1.不得逾越上訴聲明。(民訴473、475)
2.不得調查新事實:
(1)第三審法院,應以原判決確定之事實為判決基礎:
A. 第三審為事後審。(民訴476第1項)
B. 如第二審得心證之理由已記明於判決,且其判斷不違反經驗法則,第三審不得依自己意見,另為與第二審相異之事實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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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訴訟程序(五)
司法特考|
8/2/2017
第三審之上訴要件
(四)上訴狀應表明上訴理由
1.上訴狀之提出:民訴470。
2.上訴書狀應載之內容:
(1)上訴理由書強制提出主義:
A.內容:上訴必須具體指摘:
(A)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
(B)依訴訟資料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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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訴訟程序(四)
司法特考|
8/2/2017
第三審之上訴要件
(三)須以第二審判決違背法令為限:民訴467。
本法區分不同違背法令之狀態:
1.列舉的違背法令(權利上訴制):有民訴469各款情形之一,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另依其法院是否得據該違背法令而直接廢棄原判決,區分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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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訴訟程序(三)
司法特考|
8/2/2017
第三審之上訴要件
(二)須逾上訴利益之數額(民訴466第1項、第3項)
1.意義:現行上訴利益額已依司法院命令於91年2月8日起增至一五○萬元(91院台廳民一字第3075號)。
2.內容:
(1)以上訴利益額為準:上訴所得受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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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訴訟程序(二)
司法特考|
8/2/2017
第三審之上訴要件
除應符合二審中所論一般上訴要件外,尚應符合上訴第三審之特別要件。
(一)原則上須對第二審之終局判決提起
1.第二審之終局判決,除別有規定外,得上訴第三審法院:所謂「別有規定」,指:
(1)雖為二審終局判決,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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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三審訴訟程序
司法特考|
8/2/2017
第三審程序之性質
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不服高等法院及其分院第二審判決而提起上訴,是為第三審程序之開始。管轄法院為最高法院。
(一)第三審性質上為法律審
1.第三審審查第二審判決之當否,以關於法律之點為限:第三審法院乃單從原判決是否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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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之審理-1
公職考試|
8/2/2017
當事人書狀與送達
一、當事人書狀
(一)書狀應記載事項
1.當事人書狀,除別有規定外,應記載下列各款事項:(第116條第1項)
(1)當事人姓名及住所或居所;當事人為法人、其他團體或機關者,其名稱及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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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司法特考|
8/2/2017
第二審程序之終結
除本章別有規定外,前編第一章、第二章之規定,於第二審程序準用之。(民訴463)
(一)因判決而終結:民訴462、481準用443。
(二)因裁定駁回上訴而終結。
(三)因和解而終結:民訴462第2項準用461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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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7
公職考試|
8/2/2017
訴訟救助
一、意義
為「避免貧困之人,因無法支出訴訟費用,致無法保護其權利」或「避免當事人因支出訴訟費用致生活陷於困窘,難以維持自己及其共同生活親屬之基本生活,甚而放棄使用訴訟制度」,故立法者特設「訴訟救助制度」(民事訴訟法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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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6
公職考試|
8/2/2017
訴訟費用之負擔、擔保
一、負擔
(一)訴訟費用負擔之原則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第78條)
(二)一部勝訴一部敗訴之負擔標準
各當事人一部勝訴、一部敗訴者,其訴訟費用,由法院酌量情形,命兩造以比例分擔或命一造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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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二審附帶上訴
司法特考|
8/2/2017
意義
當事人之一方提起上訴時,被上訴人之一造於言詞辯論終結前所為請求廢棄、變更第一審判決之聲明,而附帶於上訴人之上訴程序將其聲明一併提至上級審加以審理之制度。
目的
因上訴人於提起上訴後,得自由擴張其不服聲明之範圍;為使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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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第二審判決(三)
司法特考|
8/2/2017
(3)二審自為判決變更之限度-利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第二審法院僅得於上訴人之上訴聲明範圍內下判決,不得為較原裁判更不利之判決,亦不得就上訴人未聲明部分為上訴人較原裁判更有利之判決。
A.意義:
(A)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a.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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