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能力跟識別能力

作者:羅揚

行為能力跟識別能力

行為能力跟識別能力

行為能力是「能不能有效作成法律行為的能力」,而法律行為主要是針對經濟生活上的交易。而識別能力又稱為「責任能力」、「侵權行為能力」,也就是 在區分「行為人是否知道自己在侵害別人的權利」,如果行為人能夠識別,那他就具有責任能力,也就必須為自己的侵權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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