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與領導

作者:邵康企業管理大意

激勵與領導

一、激勵的基本概念

(一)激勵(motivation)的意義

激勵是指透過誘因刺激人們採取行動。激勵為一複雜的心理過程,成功與否,都取決於人的「內心」。基本上,只要找出他們需要什麼,再提供可能的報酬與鼓勵,就能達到激勵的效用。這樣的過程及知識,廣泛地被應用在領導、薪資及行銷活動上。
將激勵理論運用到管理學上,就是管理者在領導及管理員工時,能夠針對員工個人的需求及目標,設置一個適當的工作環境、條件及待遇,來誘發員工強烈的工作意願,激發個人潛力,以達成組織目標。
凡是能趨使個人行為的事或物,都可以稱為激勵因素(Motivations),包含了獎勵與懲罰,這就是激勵理論中所謂的「紅蘿蔔與棍子(Carrot and Stick)」。有效而良好的激勵因素應包括三要素,並藉由三者交互作用及應用方式來達到激勵員工的效果:

1.個體需求:

每個員工在工作能力、工作態度、需求及價值觀等都有其個別的差異,因此,組織應該針對不同人而提供不同的激勵因素。

2.工作本身:

在工作設計上應注意工作的條件及如何配合個人的需要。

3.工作環境:

個人與團體或組織成員的關係及其他工作的環境都會影響個人在工作上的表現。

(二)激勵理論的基本分類  

1.內容理論(Content Theory)

內容理論是比較早期開始研究的學派,其理論是由人的內在需求項目來激勵一個人。這個學派認為人的行為主要是受內在動機或需求之影響,因此激勵作用之產生必須由人的需求項目分析著手。只要能夠滿足一個人的某種需求,自然可以趨使其向某個方向前進。
常見的內容理論主要包括馬斯洛需求層次論、赫茲柏格兩因素理論、阿得福ERG理論、麥克里蘭三需求理論、阿吉里斯成熟理論等。這些理論都不強調過程及方法,認為只要滿足了需求就可以了。

2.過程理論(Process Theory)

隨著內容理論的發展遇上了瓶頸,人們開始試圖瞭解,是否有其他的因素影響個人的行為,此時開始發展出過程理論。過程理論的精神在於激勵要有效,不在於給了什麼,而是怎麼給。
過程理論主要是討論人的行為被激發、引導、維持及制止之過程。常見的過程理論包括:亞當斯(Adams)的公平理論、佛洛姆(Vroom)的期望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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