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組織法-司法制度功能

作者:陳毅弘、李由

法院組織法-司法制度功能

維護憲法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有助於釐清憲法上之疑義,闡明憲法之本旨,且各級法院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均能有效發揮憲法維護者之功能。

保障人權

司法機關於具體訴訟事件中,以裁判定紛止爭、實現社會公平正義,進而確保人民權益。

勵行法治

司法機關本於權力分立理論及制衡原理,一方面為鞏固憲政,對於其他政府部門寄予尊重;另一方面則又為保障人權,對於政府行為行使司法審查。因此,司法制度之運作,具有奠定法治基礎、勵行法治國思想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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