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
1.地方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一人獨任或三人合議行之。
2.高等法院審判案件,以法官三人合議行之。
3.最高法院審判案件,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以法官五人合議行之。
公職特種考試|2021/01/15
公職特種考試|2021/01/12
勞工行政|2021/01/11
交通行政|2021/01/11
資訊處理|2021/01/11
機械工程|2021/01/11
電信工程|2021/01/05
因網路連線不穩定,發生無法預期情況,請重新整理後繼續。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