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害賠償

作者:羅揚

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民法第247條)


構成要件

1.負賠償義務之一方,於締約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契約內容之給付有自始客觀不能之情事。
2.請求賠償損害之他方,不知或非因過失而知給付自始客觀不能之情事。
3.致請求損害賠償之他方受有損害。
 

損害賠償範圍

所失利益與所受損害。
 

請求權消滅時效

因兩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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