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系統設置的一般條件

作者:夏進

大眾捷運系統設置的一般條件

1.運輸走廊

的通勤旅次達每小時5000人以上。

2.都市的人口發展

達50萬人以上。

3.大眾運輸系統

已有良好的發展。

4.市政府的財力

足以負擔。

5.都市規模與各項建設

已達一定程度以上。

捷運系統場站聯合開發之意義及其效益

1.意義:

聯合開發係指地方主管機關依執行機關所定之計畫,與私人或團體合作開發運輸系統場站、路線及其毗鄰之土地,以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之不動產興闢事業。

2.效益:

(1)有效利用空權與地役權,增加系統之收入。

(2)保障車站之集散功能,增加系統的營運績效。

(3)改善周邊環境。

(4)增加民間投資參與運輸系統建設之機會。

(5)促進土地開發,抑制土地投機。

(6)考慮地主權益,以利開發用地取得。

都市興建捷運系統後可能產生的效益

都市於興建捷運系統後,可能產生的效益有以下幾方面:

1.功能方面:

(1)提高公共運輸營運效率及績效。

(2)提供行車班次密集、高運能之運輸服務。

(3)提升科技水準。

(4)與其他運輸系統整合,提高公共運輸的可及性。

(5)帶動捷運系統周邊經濟活動。

2.社會效益方面:

(1)促進都市現代化。

(2)反映技術層面及經濟發展的提升。

(3)增加就業機會。

(4)改善都市生活品質。

3.環境效益方面:

(1)減少廢氣、噪音等環境污染。

(2)減少車流、減輕交通壅塞,提升行人安全。

4.經濟效益方面:

(1)費用上的節省。

(2)提升捷運沿線之土地價值。

(3)帶動捷運沿線之商業活動發展。

(4)促進都市更新與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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