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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品(consumption goods)
作者:邵康用於最後消費者,購買目的為滿足消費者個人需要者稱之。消費者會隨著其涉入程度而影響其決策所需的時間及所花的精神。我們依消費者購買時所投入時間及精神由低到高,將消費品區分為便利品、選購品及特殊品。
1.便利品(Convenience Products)
具經常性、緊急性或因為一時衝動而購買,在購買前只做低度比較(甚至不加以比較)。例如報紙、下雨時急需之雨傘、逛街時看到的小飾品。便利品可細分為下列三種:
(1)日常用品(Staples):
消費者會定期依習慣購買的民生必需品,例如:牙膏、洗面乳、衛生紙等。
(2)衝動品(Impulse Goods):
消費者在購買前並未事先計劃,而是到達賣場後,臨時起意購買的產品。衝動品大多是放在收銀機的附近,藉由顯著的位置來提醒消費者,以引起其購買意圖,例如:糖果、週刊雜誌等。
(3)緊急品(Emergency Goods):
消費者在緊急需求下所購買的商品,例如:雨傘、簡便雨衣等。
2.選購品(Shopping Goods)
比便利品還昂貴,購買次數不會太頻繁,且因為有風險在,所以選購前須經過一定程序的比較,如汽車、音響、個人電腦等。
選購品為需要多方比較的物品,所以提高價值是最重要的考量,如何在最低的價格下讓顧客享受更多,變成主要因素,必須提高價值感並結合價格優勢才能做好行銷。選購品可細分為下列二種:
(1)同質品:
指產品在屬性上很相似,例如:洗衣機、電冰箱、烘衣機等。此類產品適合以「價格」為行銷重點。
(2)異質品:
指消費者認為產品在本質上有差異性存在,例如:家具、衣服等。此類產品適合以「異質性」為經營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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