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簿的簡述

作者:三民補習班名師群

帳簿的簡述

(一)應載事項

1.首頁(第72條)

各種帳簿之首頁,應標明機關名稱、帳簿名稱、冊次、頁數、啟用日期,並由機關長官及主辦會計人員簽名或蓋章。

2.末頁(第73條)

各種帳簿之末頁,應列經管人員一覽表,填明主辦會計人員及記帳、覆核等關係人員之姓名、職務與經管日期,並由各本人簽名或蓋章。

(二)順序編號(第74條前段)

各種帳簿之帳頁,均應順序編號,不得撕毀。

(三)增加目錄(第74條後段)

總分類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並應在帳簿前加一目錄。

(四)活頁帳簿之處理

1.活頁帳簿每用一頁

應由主辦會計人員蓋章於該頁之下端。

(第75條第1項前段)

2.活頁帳簿其首頁

末頁適用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之規定。但免填頁數,另置頁數累計表及臨時目錄於首頁之後,裝訂時應加封面,並為第七十四條之手續,隨將總頁數填入首頁。(第75條第1項中段)

3.卡片式之活頁

不能裝訂成冊者,應由經管人員裝匣保管。(第75條第1項後段)

4.除總會計外

序時帳簿與分類帳簿不得同時並用活頁。(第75條第2項)

(五)帳簿更換之限制

1.各種帳簿

除已用盡者外,在決算期前,不得更換新帳簿;其可長期賡續記載者,在決算期後,亦無庸更換。(第76條第1項)

2.更換新帳簿時

應於舊帳簿空白頁上,逐頁註明空白作廢字樣。(第76條第2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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