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組合

作者:陳雲飛

商品的組合

零售商依商品的分類、款式、型號及價格等因素,分配可運用商品的行為,稱為商品組合。

(一)主力商品(Staple Merchandise)

主力商品代表商店的形象,是營業額和利潤的主要來源,也是銷售數量占最大比例的商品。故:

1.主力商品

必須具有新鮮感、獨創性與競爭力。

2.主力商品

必須表現出商店的性格。

3.最好選擇

處在生命週期階段成長期的商品作為主力商品。

4.應選擇

能確保商品迴轉率或利益率的商品。

(二)輔助商品(Supplementary Merchandise)

與主力商品有關,並為主力商品之支持者,可提高主力商品的效用。故:

1.輔助商品

係與主力商品具有相關性,並可支持主力商品,在價格和種類上扮演著提高商店格調的角色,是必備的業種商品。

2.輔助商品

可彌補主力商品在數量、品質、銷售價格及其它方面的缺點,並提高主力商品的效用。

(三)相關商品(Related Merchandise)

指與主力商品具有很強的關聯性,會同主力商品或輔助商品一起購買、消費的商品。相關商品的存在可方便顧客一次性購買,並增加主力商品之銷售量。

(四)刺激商品(Stimulating Merchandise)

是由一些商品群(主力商品、輔助商品或相關商品)中選出的重點商品,以主題系列方式陳列,其目的在刺激顧客的購買欲望,提高消費金額,對推動賣場整體銷售效果起重要意義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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