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近年少子女化趨勢明顯,已是國安層級的問題,為了營造更友善的職場環境,讓公務人員可以兼顧家庭及職場工作,提升生育意願,銓敘部研擬修訂相關規定,提供公務員生養第三胎以上者額外再多7天家庭照顧假,並開放雙方皆可申請留職停薪,留職停薪期間可暫停繳納退撫基金提撥費用,待復職後再行繳清。相關措施最快於明年初完成修訂,往後通過高普考的公務員即可適用,軍、教人員則是後續送交行政院討論。
公務人員生三胎以上可申請 不另扣薪
銓敘部日前於考試院會中,針對「營造公務人員生養友善職場環境之配套人事措施研議情形」為題報告,為營造公務人員友善生養職場環境提出政策方向。報告中指出,為使人員兼顧家庭及工作,並在鼓勵生育與兼顧政府人力運用的前提下,提出多方面的解決方案。銓敘部長周志宏說明,依照現行規定,公務員家庭照顧假是7天併事假計算,請超過會扣薪,將透過研修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提供生第三胎者額外再多7天家庭照顧假,且不併入事假計算。
公務員雙方皆可申請育嬰留停
育嬰留職停薪原本只提供公務員本人或配偶其中一人申請,後續放寬為生雙胞胎、多胞胎者,雙方皆可申請育嬰假,最新配套措施則是全面開放雙方皆可申請,另外為了因應部分人員可能有隔代教養的特殊狀況,未來也將開放有照顧孫子女需求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除了公保給付外沒有其他收入,若要保留年資合併計算,依規定須繳納全額退撫基金提撥費用,未來則是希望開放留停期間暫停繳納,待復職後於3年內一次或分期繳清。
考試院長:持續完善人事規定 增加公務人員生育意願
周志宏表示,當然會擔心與私部門差距過大,但公部門應該要起示範作用,提供公務人員更好的福利以鼓勵人員生育,並用政策引導各類人員主管機關修法。考試院長黃榮村於院會中表示,後續請銓敘部逐步完善少子女化議題相關人事規定,建立公務人員友善職場環境,另外為了降低少子女化所帶來的衝擊,也請銓敘部持續檢視相關規定,並積極與各類人員主管機關聯繫,增加公務人員生育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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