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9280 筆查詢結果
家事非訟程序-親子非訟事件
司法特考|
8/8/2017
事件類型
1.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第一千零五十五條之二、第一千零六十九條之一、第一千零八十九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第二項所定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
2.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九條第三項、第一千零五十九條之一第二項、第一千零七十八條第三項關於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3.民法第一千零九十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條所定關於停止親權事件及撤銷停止親權事件。
4.關於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
5.關於交付子女事件。
6.關於其他親子非訟事件。(家事事件審理細則101)
管轄及程序費用
1.專屬管轄及程序費用
(1)下列親子非訟事件,專屬子女住所或居所地法院管轄;無住所或居所者,得由法院認為適當之所在地法院管轄:
A.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請求、其他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酌定、改定、變更或重大事項權利行使酌定事件。
B.關於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C.關於停止親權事件。
D.關於未成年子女選任特別代理人事件。
E.關於交付子...
知識
家事非訟程序-婚姻非訟事件
司法特考|
8/8/2017
事件類型
1.民法第九百九十九條之一、第一千零五十七條因婚姻無效、撤銷或離婚之給與贍養費事件。
2.民法第一千零二條夫妻同居事件。
3.民法第一千零二條指定夫妻住所事件。
4.民法第一千零二十二條報告夫妻財產狀況事件。
5.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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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非訟程序-通則(五)
司法特考|
8/8/2017
準用規定
1.準用再審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五編再審程序之規定,於家事非訟事件之確定本案裁定準用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更以同一事由聲請再審:
(1)已依抗告、聲請再審、聲請撤銷或變更裁定主張其事由,經以無理由被駁回。
(2)...
知識
家事非訟程序-通則(四)
司法特考|
8/8/2017
暫時處分
1.意義
(1)為了因應本案裁定確定前之緊急狀況,避免本案請求不能或延滯實現所生之危害,故允許法院於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命為適當之暫時處分。
(2)家事法85
A.法院就已受理之家事非訟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本案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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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非訟程序-通則(三)
司法特考|
8/8/2017
裁定
1.送達
(1)裁定應送達於受裁定之人,並應送達於已知之利害關係人。
(2)第七十七條第一項所定之人,得聲請法院付與裁定書。(家事法81)
2.生效
(1)裁定,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於宣示、公告、送達或以其他適當方法告知於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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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非訟程序-通則(二)
司法特考|
8/8/2017
3.法院審理
(1)職權通知陳述意見
法院收受書狀或筆錄後,除得定期間命聲請人以書狀或於期日就特定事項詳為陳述外,應速送達書狀或筆錄繕本於前條第三項第二款及第三款之人,並限期命其陳述意見。(家事法76)
(2)職權通知第三人參與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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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非訟程序-通則
司法特考|
8/8/2017
事件類型
1.第三條所定丁類、戊類及其他家事非訟事件,除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編之規定。(家事法74)
2.家事事件審理細則95、101、108、123、128、129及149。
程序
1.概述
家事非訟程序原則上適用非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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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訴訟程序-繼承訴訟事件
司法特考|
8/8/2017
法院
因繼承回復、遺產分割、特留分、遺贈、確認遺囑真偽或繼承人間因繼承關係所生請求事件,得由下列法院管轄:
1.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住所地之法院;被繼承人於國內無住所者,其在國內居所地之法院。
2.主要遺產所在地之法院。(家事法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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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訴訟程序-親子關係事件程序
司法特考|
8/8/2017
法院
1.專屬管轄
(1)親子關係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A.子女或養子女住所地之法院。
B.父、母、養父或養母住所地之法院。
(2)前項事件,有未成年子女或養子女為被告時,由其住所地之法院專屬管轄。(家事法61)
2.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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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訴訟程序-婚姻事件程序(二)
司法特考|
8/8/2017
訴訟客體
1.婚姻訴訟事件:
下列事件為婚姻訴訟事件:
(1)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2)撤銷婚姻事件。
(3)離婚事件。(家事事件審理細則73)
2.別訴請求之禁止
(1)為統合處理家事事件並兼顧程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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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訴訟程序-婚姻事件程序
司法特考|
8/8/2017
管轄
1.專屬管轄與合意管轄
(1)婚姻事件原則上為專屬管轄,此為公益性之考量,但基於尊重當事人之意思,便利其使用法院及追求實體上的利益,亦允許其為合意管轄之約定,不受專屬管轄之限制。
(2)家事事件法規定:
A.確認婚姻無效、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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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訴訟程序通則(四)
司法特考|
8/8/2017
訴訟程序進行
1.起訴之程式
(1)起訴,應以訴狀表明下列各款事項,提出於法院為之:
A.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B.訴訟標的及其原因事實。
C.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
(2)訴狀內宜記載下列各款事項:
A.因定法院管轄及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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