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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之"期限"解釋
作者:洪正test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民法之"期限"解釋
1.民法-"期限"意義:
係表意人以將來確定事實的到來,決定法律行為效果的發生或消滅而附加於意思表示之附款。
2.期限屆至或屆滿之效果:
附始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至時,發生效力。附終期之法律行為,於期限屆滿時,失其效力(民法第102條第1、2項)。
3.附期限利益之保護:
附期限之法律行為當事人,於期限屆至或屆滿前,若有損害相對人因期限屆至或屆滿所應得利益之行為者,負賠償損害之責任(民法第100條及第102條第3項)。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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