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危險之責任
契約之成立
正當防衛
無權處分
暴利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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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管理 誤以為他人事務為自己事務所為之管理。此時不適用無因管理之規定,因客觀條件(他人事務)具備,應依不當得利、侵權行為等其他債之關係規定處理之。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