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結構的水平分化-分部化的主要原因

作者:唐恩

組織結構的水平分化-分部化的主要原因

組織結構的水平分化-分部化的主要原因

1. 為適應實際的狀況

由於機關工作的日益複雜,以及組織的日益龐大,促使機關組織必須按照工作的性質,分設單位,將繁雜的工作分別歸類到各個部門,才能適應事實的需要。

2. 為提高行政效率

為求行政效率的提高,必須經由分部化的手段和過程,使各部門皆有明確的職掌及權責關係,以完成事功。

3. 為求適當的管理幅度

為期「管理幅度」的適切,故須分部化,以使主管人員有效地指揮其屬員,從事分工和協調,以避免因工作劃分不當所造成的困難。

4. 為促進工作專業化

為期達成「工作專業化」的利益,故須分部化,將工作性質相關的活動予以歸類,並適才適所,以發揮成員專才,妥善完成目標之效。

5. 為便於管理

為期獲致一個大小適度、便於管理的工作單位,並妥善運用管理的技能,故須分部化。

6. 為增加溝通與協調

為了使機關組織健全擴張,並減少上下層級間的行政距離,以避免組織溝通和協調的困難,組織的分部化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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