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心理與行為-
一般危險之責任
契約之成立
正當防衛
無權處分
打破高壓長工時!信義房屋推多元假別搶人才
畢業轉職潮搶攻高薪!房仲龍頭祭首年月保6萬
房市訊號回溫!雙北2千萬級距物件搶手、內行人曝原因
文組畢業擠不進科技業!他看這行業「年薪破72萬」超心動
7萬不動產經紀人權益受矚目-勞動部擬統一標準
新債清償:(民法第320條) 指因清償債務而對於債權人負擔新債務者,除當事人另有其他意思表示,否則新債務不履行時,舊債務仍不消滅。債權人必須先就新債務請求,若新債務有不能履行、無效、被撤銷等情事,方可就舊債務請求履行。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