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特考薪水上看5.2萬 5月2日開始報名
112年移民特考公告暫定需用名額總計60名,於5月2日至5月11日報名,8月12日至8月14日考試。移民特考設二至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三等移民行政類科可選試英文、韓文、越南文、泰文、印尼文共5種外語組別。
移民行政工作性質特殊,除了基本薪資另有勤務加給,其中三等大學畢業可報考,新進人員薪水最高約5萬2。 主理國內移民行政及稽查等相關事務,近年配合政府政策穩定開缺,若具備外語專長更添上榜優勢。更多內容可參閱考試資訊頁面。
2023.04.14 三民輔考整理
報考日期 - 移民署特考
- 報名日期:112.05.02(二)-05.11(四)
- 考試日期:112.08.12(六)-08.14(一)
-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全國三民各分班可代辦報名
- 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四等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三等考試需大學以上學歷。
移民特考缺額
112年移民特考設二等、三等、四等考試,暫定需用名額共60名。
等別 | 二等 | 三等 | 四等 | 合計 |
---|---|---|---|---|
缺額 | 4 | 46 | 10 | 60 |
※詳細公告缺額請見:112年移民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表
移民特考薪水
考試 | 薪資 |
---|---|
移民署三等 | 約52,970元 |
移民署四等 | 約43,020元 |
工作內容
移民署工作包含人流管理、移民輔導、非法移民管理等相關業務。更多內容可參閱考試資訊頁面。
單位 | 掌理事項 |
---|---|
入出國事務組 | 1.入出國政策及法令之擬訂。 2.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展、管制考核。 3.臺灣地區人民入出國及進入大陸地區之規劃及執行。 4.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入國(境)停留之管理、協調及聯繫。 5.入出國管制之規劃及執行。 6.服務站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7.其他有關入出國事項。 |
移民事務組 | 1.移民政策與法令之擬訂及執行。 2.移入人口指紋建檔規劃及移民相關資料蒐集、統計、分析。 3.移民輔導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4.移民人權保障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5.大陸地區婚姻媒合廣告之管制。 6.移民業務機構之許可、管理及移民專業人員之訓練。 7.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與外國人入國(境)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管理、協調及聯繫。 8.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者收容、遣送之規劃及督導。 9.其他有關移民事項。 |
國際事務組 | 1.促進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 2.駐外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3.難民相關法規之擬訂、難民認定、庇護及安置管理。 4.涉外案件之處理及協調。 5.入出國安全與移民資料之蒐集、統合及事證調查。 6.重大、突發、緊急案件處理、勤務之指揮、管制、督導、支援及與有關機關之聯繫、協調。 7.其他移民署相關之國際事項。 |
移民資訊組 | 1.入出國及移民業務資訊之整合規劃及協調。 2.入出國及移民業務資通安全。 3.資訊作業之開發、建置及研究發展。 4.資訊系統之管理及運作。 5.與其他機關相關資訊之移轉與交換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6.電腦檔案資料之管理及運用。 7.資訊系統相關設備之維護及管理。 8.資訊教育訓練計畫之研擬、規劃及推動。 9.其他有關移民資訊事項。 |
秘書室 | 1.會報及議事之處理。 2.公共關係及新聞發佈。 3.印信典守及文書處理。 4.檔案管理。 5.法令之研究、整理、編纂及諮詢。 6.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 7.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8.其他有關秘書事項。 |
人事室 | 移民署人事事項。 |
會計室 | 移民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
政風室 | 移民署政風事項。 |
服務事務大隊 | 1.有戶籍國民之入出國服務。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國、停留、居留或定居 之審理、許可。 3.大陸地區人民之入出境、停留或居留之審理、許可,及其定居 之審理。 4.香港澳門居民之入出境、停留、居留或定居之審理、許可。 5.外國人停留延期、居留、永久居留或重入國之審理、許可。 6.移民輔導之執行。 7.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行為之舉發。 8.逾期居留、停留之裁罰。 9.移民業務機構之管理。 10.移民管理及大陸地區婚姻媒合廣告管制之執行。 11.其他有關入出國及移民服務事項。 |
專勤事務大隊 | 1.面談業務之規劃及國境內面談之執行。 2.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3.國境內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逮捕、臨時收容、移送、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業務。 4.其他有關專勤事項。 |
國境事務大隊 | 1.入出國證照之查驗、鑑識及許可。 2.國境線入出國安全管制及面談之執行。 3.國境線證照核發、指紋建檔及入出國服務。 4.國境線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過境監護、逮捕、臨時收容、移送及遣送戒護。 5.證照鑑識及查驗之教育訓練。 6.其他有關國境事項。 |
收容事務大隊 |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收容、強制出境事項。 |
薪資福利 -移民署特考
考試名稱 | 等級起敘 | 合計薪資 |
---|---|---|
移民署二等 | 敘薦任第七職等本俸一級 | 約 56,160 元 |
移民署三等 | 敘薦任第六職等本俸一級 | 約 52,970 元 |
移民署四等 | 敘委任第三職等本俸一級 | 約 43,020 元 |
公務人員 - 福利
※正式工作內容,依主管機關人事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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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um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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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價:{column4}元 (售價均含運費)
類科:適合{colum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