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特考薪水含加給上看6.4萬 3月10日報名起跑

115年移民特考公告暫定需用名額總計164人,於3月10日至3月19日報名,6月13日至6月14日考試。

115年起移民特考有多項變革,包含三等刪除專業科目1科並增設資訊組、刪除身高限制,以及英語檢定測驗種類增列培力英語能力檢定測驗。

移民行政工作性質特殊,除了基本薪資另有勤務加給,其中三等大學畢業可報考,新進人員薪水含加給最高約6.4萬,有外語專長更添上榜優勢。

報考日期 - 移民署特考

  • 報名日期:115.03.10(二) - 03.19(四)
  • 考試日期:115.06.13(六) - 06.14(日)
  • 招考人數:總計164名
  • 簡章下載:115待公告,請參考114年移民特考簡章下載
  • 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四等考試需高中職以上學歷;三等考試需大學以上學歷

移民特考缺額

115年移民特考暫定缺額164人,三等考試釋出 123 個名額為大宗,包含選試英文(65人)、越南文(17人)、印尼文(17人)等各國語文組別;二等考試7人;四等考試34人。

等別 類科組 需用名額
二等考試 移民行政 7
小計 7
三等考試 移民行政類科一般組(選試英文) 65
移民行政類科一般組(選試西班牙文) 1
移民行政類科一般組(選試韓文) 2
移民行政類科一般組(選試越南文) 17
移民行政類科一般組(選試泰文) 9
移民行政類科一般組(選試印尼文) 17
移民行政類科資訊組 12
  小計 123
四等考試 移民行政 34
  小計 34

總計

164

※詳細公告缺額請見:112年移民特考暫定需用名額表

移民特考薪水

移民特考薪水因移民行政工作性質特殊,起薪搭配勤務加給、加班費,四等考試錄取人員薪水約4.3萬元,三等考試錄取人員約5.5萬元,另有勤務加給7,760元至9,700元不等,加計後薪水上看6.4萬,是國家考試中收入相對較高者,且另外享有公務人員福利補助和優渥退休金。

職等 起薪 職務加給 薪資上看
移民特考二等薪水 58,390元 7,760元至9,700元危險職務加給 約6.7萬
移民特考三等薪水 55,160元 約6.4萬
移民特考四等薪水 42,970元 約5.2萬

公務人員 - 福利

子女教育補助表
區分 補助額度(元)
大學暨獨立學院 公立 13,600
私立 35,800
夜間部 14,300
五專後 2年及二專 公立 10,000
私立 28,000
夜間部 14,300
五專前3年 公立 7,700
私立 20,800
高中 公立 3,800
私立 13,500
高職 公立 3,200
私立 18,900
自給自足班 7,300
實用技能班 1,500
國中 公私立 500
國小 公私立 500

※正式工作內容,依主管機關人事規定為準

工作內容

移民署工作包含人流管理、移民輔導、非法移民管理等相關業務。更 多內容可參閱考試資訊頁面

單位 掌理事項
入出國事務組 1.入出國政策及法令之擬訂。
2.施政計畫及重要方案之研究發展、管制考核。
3.臺灣地區人民入出國及進入大陸地區之規劃及執行。
4.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及外國人入國(境)停留之管理、協調及聯繫。
5.入出國管制之規劃及執行。
6.服務站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7.其他有關入出國事項。
移民事務組 1.移民政策與法令之擬訂及執行。
2.移入人口指紋建檔規劃及移民相關資料蒐集、統計、分析。
3.移民輔導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4.移民人權保障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5.大陸地區婚姻媒合廣告之管制。
6.移民業務機構之許可、管理及移民專業人員之訓練。
7.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與外國人入國(境)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之管理、協調及聯繫。
8.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者收容、遣送之規劃及督導。
9.其他有關移民事項。
國際事務組 1.促進與各國入出國及移民業務之合作聯繫。
2.駐外業務之規劃及督導。
3.難民相關法規之擬訂、難民認定、庇護及安置管理。
4.涉外案件之處理及協調。
5.入出國安全與移民資料之蒐集、統合及事證調查。
6.重大、突發、緊急案件處理、勤務之指揮、管制、督導、支援及與有關機關之聯繫、協調。
7.其他移民署相關之國際事項。
移民資訊組 1.入出國及移民業務資訊之整合規劃及協調。
2.入出國及移民業務資通安全。
3.資訊作業之開發、建置及研究發展。
4.資訊系統之管理及運作。
5.與其他機關相關資訊之移轉與交換之規劃、協調及執行。
6.電腦檔案資料之管理及運用。
7.資訊系統相關設備之維護及管理。
8.資訊教育訓練計畫之研擬、規劃及推動。
9.其他有關移民資訊事項。
秘書室 1.會報及議事之處理。
2.公共關係及新聞發佈。
3.印信典守及文書處理。
4.檔案管理。
5.法令之研究、整理、編纂及諮詢。
6.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
7.出納、財物、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
8.其他有關秘書事項。
人事室 移民署人事事項。
會計室 移民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政風室 移民署政風事項。
服務事務大隊 1.有戶籍國民之入出國服務。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出國、停留、居留或定居 之審理、許可。
3.大陸地區人民之入出境、停留或居留之審理、許可,及其定居 之審理。
4.香港澳門居民之入出境、停留、居留或定居之審理、許可。
5.外國人停留延期、居留、永久居留或重入國之審理、許可。
6.移民輔導之執行。
7.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行為之舉發。
8.逾期居留、停留之裁罰。
9.移民業務機構之管理。
10.移民管理及大陸地區婚姻媒合廣告管制之執行。
11.其他有關入出國及移民服務事項。
專勤事務大隊 1.面談業務之規劃及國境內面談之執行。
2.外來人口訪查與查察之協調、聯繫及執行。
3.國境內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逮捕、臨時收容、移送、強制出境及驅逐出國業務。
4.其他有關專勤事項。
國境事務大隊 1.入出國證照之查驗、鑑識及許可。
2.國境線入出國安全管制及面談之執行。
3.國境線證照核發、指紋建檔及入出國服務。
4.國境線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調查、過境監護、逮捕、臨時收容、移送及遣送戒護。
5.證照鑑識及查驗之教育訓練。
6.其他有關國境事項。
收容事務大隊 違反入出國及移民相關法規之收容、強制出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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