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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umn2}
出版日期:{column3}
售價:{column4}元 (售價均含運費)
類科:適合{column5}
新北市環保局已公告113年儲備清潔隊員甄試簡章,報名時間自1月25日至1月27日止,一律採網路報名。 試用期滿後薪資33,500元,並視實際從事工作項目,另每月發給清潔獎金。此次招考包含儲備環保車輛駕駛300名,和儲備清潔隊員590名,總計將招考890名。 甄試包含2階段,儲備駕駛第一試為筆試,於3月24日舉行,第二試為路考測驗,於4月14日至5月12日依梯次辦理;儲備清潔隊員第一試為體能測驗, 於5月18日至19日舉行,第二試為筆試,於6月23日辦理,後續分別於5月23日、7月10日公告錄取名單。
項目 | 類組 | 名額 |
---|---|---|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一般類組 | 204 |
原住民組 | 36 | |
保障類組 | 60 | |
小計 | 300 | |
儲備清潔隊員 | 一般類組 | 384 |
原住民組 | 70 | |
身心障礙組 | 18 | |
保障類組 | 118 | |
小計 | 590 | |
總計 | 890 |
報名項目 | 基本資格條件 |
---|---|
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設籍新北市滿4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起算,即112年9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始得報考(即 103 年1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 2. 領有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或職業聯結車之駕駛執照2年以上者(即111年1月26日(含)前取得駕駛執照者,計算至報名日),且審驗日期無逾期及無吊扣、吊銷處分者。 3. 學歷:領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學歷證明於候用報到時繳交。 |
儲備清潔隊員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設籍新北市滿4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起算,即112年9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始得報考(即103年1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 2. 年齡:年滿16歲(含)以上。 3. 學歷:領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力程度者。學歷證明於候用報到時繳交。 |
報名項目 | 第一試 | 第二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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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筆試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30%) 考試科目: 1.環保常識類(50%) 2.廉政及職業安全衛生類(25%) 3.交通規則及機械常識類(25%) |
路考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70%) 1.實地駕駛12立方米垃圾車。由主考官依各項路考考驗項目扣分,分數扣30分以上時(即得分低於 70分),不得繼續應考,且不予錄取。 |
儲備清潔隊員 | 筆試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30%) 考試科目: 1.環保常識類(70%) 2.廉政及職業安全衛生類(30%) |
體能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70%) 1. 男性負重15公斤米袋,女性負重10公斤米袋,進行28公尺折返競速(共計56公尺),依完成時間給分。 2.秒數:男性滿分為9.00秒,女性滿分為10.90秒;男女最低分均為35分。 |
報名項目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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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1.擔任所錄取區隊之各種環保車輛駕駛並須依區隊實際需求配合夜間勤務工作,例如駕駛垃圾母車、密封壓縮車、密封轉運車、資源回收車、溝泥車、掃街車、灑水洗街車或其他車輛機具。其它清潔隊相關工作如: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公廁管理、消毒、除草、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巨大家具及廢棄腳踏車修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環境巡查等。 2.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或國定假日,因應業務需要,需配合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定職務者,必須配合照常出勤。 |
儲備清潔隊員 | 1.優先擔任所錄取區隊之夜間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及廚餘回收等外勤工作;另進用之區隊可依該清潔隊實際工作需求,其它清潔隊相關工作如: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公廁管理、消毒、除草、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巨大家具及廢棄腳踏車修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環境巡查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相關工作等。 2.直屬隊工作內容例如:辦理清淨家園環境整頓、災後環境復原及髒亂點清理、各局處大型活動支援、廢棄車輛張貼及移置、巨大家具修繕、廢棄腳踏車修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車縫旗幟布、專業消毒及除草、簡易水電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相關工作等。 3.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或國定假日,因應業務需要,需配合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定職務者,必須配合照常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