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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lumn2}
出版日期:{column3}
售價:{column4}元 (售價均含運費)
類科:適合{column5}
新北市環保局上半年招考890名儲備清潔隊員,下半年再開135名儲備環保稽查員職缺。 報名時間自7/18到7/29止,一律採網路報名。儲備聘用人員起薪4萬4,280元,共有20個職缺。 儲備約僱人員招募115名,起薪3萬3,750元甄試包含2階段,第一試為筆試,於9月7日舉行,第二試為口試,時間為9月21日,並將於9 月 26 日公布錄取名單。
項目 | 類組 | 名額 |
---|---|---|
儲備聘用人員 | 一般類組 | 18 |
原住民組 | 2 | |
小計 | 20 | |
儲備約僱人員 | 環保稽查組一般類組 | 89 |
環保稽查組原住民組 | 11 | |
環保行政組一般類組 | 13 | |
環保行政組原住民組 | 2 | |
小計 | 115 | |
總計 | 135 |
前述錄取名額,由一般報考人及原住民族報考人以 9 比 1 比例交叉進用, 惟原住民族報考或達錄取成績人數不足額時,環保局有權以一般報考人成績 依序遞補錄取之。
項目 | 類組 | 名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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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一般類組 | 204 |
原住民組 | 36 | |
保障類組 | 60 | |
小計 | 300 | |
儲備清潔隊員 | 一般類組 | 384 |
原住民組 | 70 | |
身心障礙組 | 18 | |
保障類組 | 118 | |
小計 | 590 | |
總計 | 890 |
報名項目 | 基本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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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聘用人員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並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灣地區定居者, 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須滿 10 年始得報考。 (二)報考學歷資格及服務經歷須符合以下三項其中之一: 1.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具環境、化學相關科系之碩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2) 領有下列證照之一者(乙級以上空氣污染、乙級以上廢水處理、乙級以上廢棄物處理、噪音量測、空拍機等)。 (3) 具有環境保護稽查或國土破壞稽查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3. 國內外專科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
儲備約僱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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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項目 | 基本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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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設籍新北市滿4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起算,即112年9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始得報考(即 103 年1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 2. 領有中華民國交通部製發之職業大貨車、職業大客車或職業聯結車之駕駛執照2年以上者(即111年1月26日(含)前取得駕駛執照者,計算至報名日),且審驗日期無逾期及無吊扣、吊銷處分者。 3. 學歷:領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學歷證明於候用報到時繳交。 |
儲備清潔隊員 | 1. 具中華民國國籍,戶籍設籍新北市滿4個月以上(以報名日期起算,即112年9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者,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設籍須滿10年始得報考(即103年1月25日(含)以前設籍者)。 2. 年齡:年滿16歲(含)以上。 3. 學歷:領有國民小學(含)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或具同等學力程度者。學歷證明於候用報到時繳交。 |
報名項目 | 筆試考試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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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聘用人員 | (1) 第一節、「環保稽查概論」:為選擇題單選題,其環保法規、環保知能占80%,行政法概要(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訴訟 法、貪污治罪條例、廉政倫理等)占 20%。 (2) 第二節、「環境稽查實務」:為多重選擇題占60%及簡答題占40%。 |
儲備約僱人員 | (1) 環保稽查組 A.環保稽查概論:環保法規、環保知能占 80%,行政法概要(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貪污治罪條例、廉政倫理等) 占 20%。 (2) 環保行政組 A.環保概論:環保法規、環保知能。 B.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民、刑法總則、公務員服務法、貪污治罪 條例、行政程序法、行政罰法、行政執行法(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 執行)、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政府資訊公開法、 新北市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 筆試作答時間為 60 分鐘,共計 50 題,題型皆為單選題,採電腦試 卡, 以 2B 鉛筆劃記作答。 |
報名項目 | 第一試 | 第二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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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筆試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30%) 考試科目: 1.環保常識類(50%) 2.廉政及職業安全衛生類(25%) 3.交通規則及機械常識類(25%) |
路考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70%) 1.實地駕駛12立方米垃圾車。由主考官依各項路考考驗項目扣分,分數扣30分以上時(即得分低於 70分),不得繼續應考,且不予錄取。 |
儲備清潔隊員 | 筆試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30%) 考試科目: 1.環保常識類(70%) 2.廉政及職業安全衛生類(30%) |
體能測驗: (滿分100分,占總成績70%) 1. 男性負重15公斤米袋,女性負重10公斤米袋,進行28公尺折返競速(共計56公尺),依完成時間給分。 2.秒數:男性滿分為9.00秒,女性滿分為10.90秒;男女最低分均為35分。 |
報名項目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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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聘用人員 | (一) 辦理環境整頓遏止非法污染環境行為等專案、計畫或相關研究業務。 (二) 辦理稽查專案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儲備約僱人員 | (一)環保稽查組 1. 24小時輪值公害稽查業務,負責處理空氣污染、水污染、噪音及其他公 害案件,現場稽巡查或與陳情人及污染行為人溝通說明,並處理相關公文。 2. 辦理專案稽查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環保行政組 1. 負責辦理環保行政相關業務,至少包括裁處、訴願、訴訟、債權管理, 及出席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地方法院、高等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 院等進行案件答辯或說明。 2. 依機關需求支援 24小時輪值。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項目 | 工作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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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備環保車輛駕駛 | 1.擔任所錄取區隊之各種環保車輛駕駛並須依區隊實際需求配合夜間勤務工作,例如駕駛垃圾母車、密封壓縮車、密封轉運車、資源回收車、溝泥車、掃街車、灑水洗街車或其他車輛機具。其它清潔隊相關工作如: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公廁管理、消毒、除草、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巨大家具及廢棄腳踏車修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環境巡查等。 2.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或國定假日,因應業務需要,需配合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定職務者,必須配合照常出勤。 |
儲備清潔隊員 | 1.優先擔任所錄取區隊之夜間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及廚餘回收等外勤工作;另進用之區隊可依該清潔隊實際工作需求,其它清潔隊相關工作如: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側溝清理、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公廁管理、消毒、除草、小廣告清除、綠美化、彈簧床拆解、巨大家具及廢棄腳踏車修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環境巡查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相關工作等。 2.直屬隊工作內容例如:辦理清淨家園環境整頓、災後環境復原及髒亂點清理、各局處大型活動支援、廢棄車輛張貼及移置、巨大家具修繕、廢棄腳踏車修繕、漂流木破碎、專業機具操作、車縫旗幟布、專業消毒及除草、簡易水電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相關工作等。 3.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或國定假日,因應業務需要,需配合輪班、輪值、參與救災或其他特定職務者,必須配合照常出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