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首長制的起源

作者:林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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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首長制的起源

雙首長制的起源

雙首長制起源於法國。法國鑒於第三和第四共和期間,國會過於強勢以致內閣多維持不久,故在第五共和憲法起草時,刻意削弱國會權力,加強行政權。因此最後通過的憲法,包含了強化總統的職權,維持內閣制基本架構,穩定內閣地位,削弱國會權力等重要原則。1962年,總統選舉方式更由選舉人團改為公民直選,使總統有強大的民意基礎。

不過,法國第五共和憲法上規定,總統與閣揆各有其行政權,總統統率三軍,主持國防會議,談判並批准條約,並由其扮演國家利益仲裁者角色;而總理有權「指導政府活動」,「政府決定並指導國家政策」,總理並任命文武官員,負責國防,確保法律之執行,顯見二者均有行政權,但界限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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