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物殘餘法

作者:林強

建物殘餘法

建物殘餘法

意義:當土地價格已知,將不動產整體收入扣除土地收入後,得出建物收入並以建物資本化率還原,即可求得建物價格。

原理:建物貢獻說

適用:房地一體時,估計建物價格

估價程序:

1.估計房地之總收入(包括租金及押金總和)。
2.估計房地之總費用(包括租稅、租金損失準備、管理費、維修費、保險費、每年提列折舊費用)。
3.總收益-總費用=房地淨收益
4.估計土地價格(以比較法求取)
5.土地價格×土地收益資本化率=土地純收益
6.建物及其基地純收入-土地純收入=建物純收入
7.建物純收入/建物收益資本化率=建物收益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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