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行政學派–主要論點

作者: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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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行政學派–主要論點

此次會議提出的論文與評論都收錄於學者馬瑞尼(F. Marini)所編的《邁向新公共行政:明諾布魯克的觀點》一書之中。

根據馬瑞尼的看法,新公共行政之特徵如下:(引自林鍾沂,頁147-151)

(一)趨向相關的(relevant,或譯為入世相關的)公共行政:

1.行政的教學與研究若仍趨向於以過去問題為基礎,則將會侷限行政視野、政治領導或學術研究的活力,且將對行政的研究者、實務者與公共行政未來發展之間的關連性,產生徬徨無依的作用。

2.是故,今日的公共行政學應勤於規範的反思,且不應再以學術象牙塔心態,無視紛至沓來的種種問題。

3.爰此,馬瑞尼歸納指出今後的公共行政應致力於研究下列三大問題:

(1)研究動盪時代的相關問題,如分權、組織退化,及參與觀念等與我們日常生活相關的問題。

(2)研究社會面對的相關問題,如行政區域之比較、組織單元設計異同之比較。

(3)研究行政實務者的相關問題,如設計計劃預算制度(PPBS)如何分權化和具有參與管理精神,以成為變遷機制。

(二)採用後邏輯實證論(postpositivism):

1.依新公共行政學者的觀點,過去的行政研究之所以未能產生「相關性的知識」(relevant knowledge),乃導源於其信守實證論的看法,使其研究侷限在資料的蒐集與統計分析的經驗性理論建構上,而未能正視價值在研究過程中的影響。

2.爰此,新公共行政學者認為,以往實證論所主張的「價值中立」(valuefree)是種危險的誤導,此種以「中立的方法論假定」或所謂的「客觀事實」作為一種未經批判的偽飾,不僅所建構的理論是偏頗的,亦是脫離實際的,更忽略了行政理論建構所必須注意的政治與道德本質。因此,「社會公正」應是學術研究直接面對的主要價值。

3.惟在價值引進的同時,是否應放棄實證性的研究呢?誠如傅瑞德里格森(H.G. Frederickson)所言,新公共行政既非反實證,亦非反科學主義,而係主張應用其科學與分析的技術,以助於分析、實驗和評估各種的政策和執行方式,因此,Frederickson將之形容為「第二代的行為主義」。

4.換言之,第二代行為主義與第一代行為主義不同的是:

(1)較少「一般」而較多「公共」。

(2)較少「描述」而較具「規約」。

(3)較少「制度取向」而較具「受益者影響導向」。

(4)較少「中立」而較具「規範」。

(三)適應環境的動盪不安:

1.亟求「變遷」乃是新公共行政的主要特徵之一。新公共行政學者一致認為,面對社會與日俱增的複雜性與互賴性,未來環境的動盪不安是可預期的挑戰。

2.是故,行政理論與實務方面,為有效處理公共事務與解決公共問題,必須修正過去傳統不重視環境、僅重視靜態穩定的組織設計等作法。

3.因此,如何重新調整組織型態與設計新的工作程序,使之能調和、適應動盪的環境,是行政運作的關鍵。

(四)發展新的組織型式:

1.基於前述包括相關性、對抗和動盪不安的環境考量,傳統的官僚制度越來越無法迎合時代的需求,以受益者為導向的組織將成為未來組織的另一風貌。

2.面對這樣的潮流與看法,學者科哈特(L. Kirkhart)提出了協和式模式(consociated model)的組織型態,並認為此種組織型態的結構特徵有以下數點:

(1)專案團隊是基本的工作單元。

(2)多元的權威結構。

(3)所有組織均植基於時間的急迫性:解決特定問題需在特定的時間限制下為之。

(4)以不同的次級(專案)計畫來處理相同的基本問題。

(5)社會關係是以高度的獨立自主和相互倚賴為特徵。

(6)顧客的需求得以在組織中表達。

(7)組織講究短暫雇用,而非終身職。

(8)以電腦來保存文獻記錄。

(9)專業角色除注重技術技能外,更要避免形成額外的社會階層。

(五)建立受益者導向的組織:

1.在新公共行政學者看來,未來的組織發展應重視受益者的導向與需求,任何組織的目標應與受益者需求的表達密切相關,凡無法迎合受益者的需求,其運作的正當性便會被質疑。

2.根據Frederickson的看法,新公共行政的基本要旨,除了傳統公共行政所重視的經濟與效率,還包括如何增進社會的公平與正義。

3.尤其是多元主義的政府運作,許多的政策作為均在支持既已建制的穩定結構和社會有權有勢的利益團體,而對少數族群加以排除和歧視,這將成為社會動亂與政府公信力降低的主要來源。

因此,建立具社會正義的受益者導向之行政,是刻不容緩的工作;也因此,行政人員應比過去更強調受益者忠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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