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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電聯車設計要求
作者:夏進一、電聯車基本特性
(一)載運量
電聯車之載運量可因調整班距、列車組成及車廂容量等方式而變,唯無論採用何種方式,均應滿足規劃之旅運需求量,且應符合本基準所訂定之安全性、便捷性、舒適性及環保等相關要求。
(二)列車之組成
1.捷運系統之列車係以電聯車編組而成。編組可為彈性編組或固定編組。車組可由DM車、M車、DT車及/或T車等車輛型式編成,其編組之表示方法以加號連接,例如:DM+T+M+…
2.臺北捷運高運量電聯車係由二組「3-CAR」車組所組成,每一車組包括一輛DM1車、一輛非動力車(T車)及一輛M2車。不論尖峰或離峰時段均以六車固定編組方式營運。每車最高載客量為370人,營運速度最高為每小時八十公里。
(三)車輛重量
車輛之重量包括空車重及載重。載重應考量載客量及其支撐結構物之承載力。
1.載重之設計參數
載重依載客量而定,並以平均每人60 kg重為基準,其設計參數之考量如下:
S1:車輛運轉整備妥善後空車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1。
— 適用於機廠調度。
S2:車輛座位滿座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2。
W2=W1+60 kg/人×座位數
S3:車輛座位滿座外,加上立位空間5人/m2載客量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3。
W3=W2+60 kg/人×5人/m2×A
A為立位空間之地板面積(m2)
— 此載客模式適用於車輛採購數之估算以及車輛空調系統之設計。
S4:車輛座位滿座外,加上立位空間7 人/m2載客量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4。
W4=W2+60 kg/人×7人/m2×A
— 此載客模式適用於運量服務指標、逃生避難及列車運轉性能之設計。
S5:空車狀態(S1)再加上S4載客量的1.25倍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5。
W5=W1+60 kg/人×(座位數+7人/m2×A)×1.25
— 適用於車輛結構之強度及勁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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