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電聯車設計要求

作者:夏進

捷運電聯車設計要求

一、電聯車基本特性

(一)載運量

電聯車之載運量可因調整班距、列車組成及車廂容量等方式而變,唯無論採用何種方式,均應滿足規劃之旅運需求量,且應符合本基準所訂定之安全性、便捷性、舒適性及環保等相關要求。

(二)列車之組成

1.捷運系統之列車係以電聯車編組而成。編組可為彈性編組或固定編組。車組可由DM車、M車、DT車及/或T車等車輛型式編成,其編組之表示方法以加號連接,例如:DM+T+M+…

2.臺北捷運高運量電聯車係由二組「3-CAR」車組所組成,每一車組包括一輛DM1車、一輛非動力車(T車)及一輛M2車。不論尖峰或離峰時段均以六車固定編組方式營運。每車最高載客量為370人,營運速度最高為每小時八十公里。

(三)車輛重量

車輛之重量包括空車重及載重。載重應考量載客量及其支撐結構物之承載力。

1.載重之設計參數

載重依載客量而定,並以平均每人60 kg重為基準,其設計參數之考量如下:

S1:車輛運轉整備妥善後空車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1。

— 適用於機廠調度。

S2:車輛座位滿座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2。

W2=W1+60 kg/人×座位數

S3:車輛座位滿座外,加上立位空間5人/m2載客量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3。

W3=W2+60 kg/人×5人/m2×A

A為立位空間之地板面積(m2)

—    此載客模式適用於車輛採購數之估算以及車輛空調系統之設計。

S4:車輛座位滿座外,加上立位空間7 人/m2載客量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4。

W4=W2+60 kg/人×7人/m2×A

—    此載客模式適用於運量服務指標、逃生避難及列車運轉性能之設計。

S5:空車狀態(S1)再加上S4載客量的1.25倍時之狀態,此時之重量為W5。

W5=W1+60 kg/人×(座位數+7人/m2×A)×1.25

—    適用於車輛結構之強度及勁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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