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系統場站聯合開發之意義及其效益

作者:陳少偉

捷運系統場站聯合開發之意義及其效益


1.意義:

聯合開發係指地方主管機關依執行機關所定之計畫,與私人或團體合作開發運輸系統場站、路線及其毗鄰之土地,以有效利用土地資源之不動產興闢事業。

2.效益:

(1)有效利用

地上權與不動產役權,增加系統之收入。

(2)保障車站

之集散功能,增加系統的營運績效。

(3)改善

周邊環境。

(4)增加

民間投資參與運輸系統建設之機會。

(5)促進

土地開發,抑制土地投機。

(6)考慮

地主權益,以利開發用地取得。

 

都市興建捷運系統後可能產生的效益

都市於興建捷運系統後,可能產生的效益有以下幾方面:

1.功能方面:

(1)提高公共運輸營運效率及績效。

(2)提供行車班次密集、高運能之運輸服務。

(3)提升科技水準。

(4)與其他運輸系統整合,提高公共運輸的可及性。

(5)帶動捷運系統周邊經濟活動。

2.社會效益方面:

(1)促進都市現代化。

(2)反映技術層面及經濟發展的提升。

(3)增加就業機會。

(4)改善都市生活品質。

3.環境效益方面:

(1)減少廢氣、噪音等環境污染。

(2)減少車流、減輕交通壅塞,提升行人安全。

4.經濟效益方面:

(1)費用上的節省。

(2)提升捷運沿線之土地價值。

(3)帶動捷運沿線之商業活動發展。

(4)促進都市更新與再發展。

5.都市發展方面:

(1)均衡都市發展及土地利用。

(2)改善都市發展結構。

(3)帶動新市區的建設與發展。

(4)擴大都市活動空間,紓解市中心之人口壓力。

6.運輸系統方面:

(1)降低道路交通擁擠。

(2)提高運輸效率。

(3)改善運具結構。

(4)建立整體性的運輸系統。

(5)改善都市交通秩序與停車問題。

(6)紓解大量的客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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