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與憲法

作者:李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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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與憲法

行政法與憲法皆為所謂的公法,二者如唇齒之關係,原則上密不可分

 

一般來說,兩者的關聯可以說是,憲法為體,而行政法為用,行政法是憲法原則及價值的具體實現,又被稱為「具體化之憲法」亦或「作用中之憲法」,在憲法之基礎上,彌補憲法更動不易之缺陷,俾使人權能更受到周全之保障。

而憲法之於行政法來說,憲法自然為行政法之法源,亦為行政法不可逸脫之框架,使行政法能從屬於憲法效力之下。

因此行政法是從屬於憲法,卻也獨立於憲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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