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帳款

作者:林O元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一、定義

企業對顧客或他人之貨幣、商品或勞務之請求權。

二、分類

1.營業活動所產生:
(1)應收帳款:
無正式債權憑證。
(2)應收票據:
有正式債權憑證,分為附息與不附息。
2.非由營業活動所產生:
(1)主要營業活動以外之帳款,如應收租金、應收利息、應收關係人款項、應收保險賠償金、應收退稅款等。
(2)金額小者,併入其他應收款;金額大者,可單獨列示。

三、應收帳款認列:

1.應收帳款成因與入帳:
(1)商業折扣:
大量折扣之價格,以折扣後的價格入帳。
(2)現金折扣:
現金價之價格,例如:2/10,n/30付款期限為30天,但若能夠提前在10天內完成付款者,則可享有2%之現金折扣優惠。
(3)應收帳款入帳金額:
以商業折扣或現金折扣之金額入帳,若客戶未享有折扣者,則以其他收入項下之「客戶未享折扣」入帳。
(4)銷貨折扣之隱含利率:
以上述之2/10,n/30為例,隱含利率為:
 =37.25%。
隱含利率之一般式: 
r=折扣率,D=享有折扣之期限天數。
(5)應收帳款須以按公平利率折算之現值入帳,若到期日不遠(一年內)者,則可忽略利息因素,直接以到期時之金額入帳。
2.應收帳款評價—壞帳估計:
因「直接沖銷法」不符合配合原則,並非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所允許,故壞帳的估計,係採取「備抵法」評估,意謂即使壞帳尚未發生,但已在銷貨年度先估計可能發生的壞帳金額成本與收入配合,符合配合原則。
(1)會計處理:
(2)壞帳估計方法:
A.應收帳款餘額百分比法(資產負債表法)
期末應收帳款×壞帳率=期末備抵壞帳應有餘額
期末備抵壞帳應有餘額+或-調整前備抵壞帳餘額=壞帳費用
B.銷貨百分比法(損益表法)
賒銷淨額×壞帳率=當期壞帳費用
3.應收帳款之表達:

四、應收帳款之轉讓

將應收帳款債權,移轉給他人,以提前取得現金,主要分為無追索權及有追索權兩種(就企業之角度論之)。
1.應收帳款買受人,有追索權:
(1)若應收帳款無法收回,則買受人得向當初應收帳款出售人追償。
(2)歸類為「以應收帳款擔保借款」。
2.應收帳款買受人,無追索權:
(1)若應收帳款無法收回,則買受人不得向當初應收帳款出售人追償,壞帳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歸類為「應收帳款出售」。
(3)未來發生相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應由出售帳款之公司負責追討。

應收票據

一、定義

因主要營業活動之賒銷商品或提供給客戶後,對客戶產生貨幣請求權,若該請求權有正式債權憑證者,稱之為應收票據。

二、分類

1.附息票據:
除票據本身支票面金額外,另附加發票日至付款日間之利息付息票據=本金+利息。
2.不附息票據:
除票據本身支票面金額外,不另附加發票日至付款日間之利息利息內含。

三、應收票據評價

理論上,應收票據金額應以折算現值入帳,即未來可收到之本金及利息現值,但若為因營業活動所收之一年內到期票據,則直接以面額入帳,不須計算現值。既然以現值入帳,則在進行應票據評價時,就會存在折溢價的考量。
1.溢價票據: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票據現值>票據面額。
2.平價票據: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票據現值=票據面額。
3.折價票據: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票據現值<票據面額。
折價攤銷為利息收入/費用之加項,溢價攤銷為利息收入/費用之減項。此外,折溢價攤銷之金額,隨著時間的增加而增加。

四、應收票據貼現

1.貼現息的計算:
貼現息=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期間(貼現日 到期日)
2.貼現金額:
面額(票面金額)
+到期利息(面額×票據到期期間×票面利率)
到期值
-貼現息(到期值×貼現率×貼現期間)
貼現金額(貼現可得現金)
3.帳面價值=面額+已累計應計利息
4.貼現損益=貼現金額-帳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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