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說概論-1

作者:陳亦凡x陳毅弘x龍玉雲

解說概論-1

解說之定義

一、依據Mahaffey的定義,解說是溝通人與其環境之間概念的過程或活動,用以啟發人對環境之知識與瞭解,以及其環境中所扮演之角色。
二、依據Freeman Tilden六大解說原則的內容,解說是一種結合多種人文科學的藝術。
三、解說是一種遊客服務,解說服務主要是使遊客在進入觀光景點範圍中,藉由人員及各種設施及媒體(如解說牌、視聽媒體、印刷品、展示、解說步道、網路等)之解說,啟發遊客對於大自生態環境與重要文化資產之認知與了解。
四、解說是一種提供資訊、引導、教育、遊樂、宣傳、靈感啟發等六種服務的綜合說明。
五、解說是一種教育性活動,但與教育不同,因為教育偏重在教導,而解說則側重啟發。


解說導覽之功能


旅遊強調人與環境間的倫理相處關係,透過解說,以引導遊客主動學習、體驗觀光資源之美、瞭解生態的重要性,並以負責任的態度、行為與回饋行為,來保護生態與觀光資源,以達到兼顧旅遊、保育、與地方發展三贏的局面。
一、對遊客而言,具以下功能
1.服務性功能:充實遊客的旅遊體驗,提升服務品質。 
2.遊憩性功能:引導遊客正確利用環境與使用設施,體驗各種遊憩活動。
3.教育性功能:增廣遊客的見聞,使其對觀光資源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4.溝通性功能:促進遊客與經營管理者之聯繫。
二、對環境而言,具保育性功能
環境倫理是解說工作的基石,解說能喚起遊客在面對自然環境的利用與保育課題時,做出更明智的抉擇,以合理的方式採取行動保護環境,避免環境遭受不必要的破壞。
三、對經營者或當地而言,具以下功能
1.市場性功能:有助於觀光行銷推廣,提升該地區知名度。
2.經濟性功能:促銷觀光資源,增加該地區經濟收益,促進產業發展。
3.社會性功能:引起民眾參與,可喚起當地居民以自然或文化遺產引以為榮的的感覺,進而改善公共形象和獲得大眾支持。
解說的三要素
解說需要有解說員(即解說之媒體)、遊客(即解說之對象)與可供解說之事物(即解說之環境)等三要素。


解說人員應具備之條件


一、愛與熱忱
根據解說之父Freeman Tilden的說法,解說員所應具備最重要的特質是「愛」,心中有「愛」,對於解說工作就會展現高度熱忱,其精神表現就會符合「三喜原則」,所謂的「三喜」即是指喜歡與人相處、喜歡旅行及喜歡去的地方。
二、親和力
整潔的外表、和悅的笑容,以及誠懇的態度,就會展現親和力,親和力對解說人員而言,也是應具備之重要特質之一。
三、自信心
堅定的語氣,搭配表情、肢體語言,可建立個人風格,展現自信。
四、口齒清晰
解說時,解說員必須口齒清晰,讓每位遊客聽懂其意。
五、豐富的解說知識
解說員要瞭解解說的元素、原則及對象,不斷充實專業知識,才能解說內容更加精彩與豐富,對於遊客提問時才能從容以對。惟解說員不太可能是無所不知的博學家,而遊客可能是無所不問的問題者,因此,解說員碰到不知道的事物,還是要誠實以對,不可顧左右而言它、含糊回答,或拒絕回答。
六、隨機應變能力
進行解說時,若遇突發狀況,解說人員應冷靜妥適的解決問題。


解說媒體種類


一、人員解說
 


諮詢服務
於某些特殊而明顯的地點(如入口處、遊客中心、服務站等),透過義工及各管理站人員協助,讓遊客在有疑問或需要幫助時,立即獲得協助。
導覽解說
是解說工作中最傳統、也最被廣為熟知的一種形式。解說員與遊客一起按照規劃行程,帶領遊客配合步道、導遊巴士、電軌車、遊園車、遊園船等,就其所經路線全程解說。
專題演講
由專業的解說人員或專家學者,針對某個主題在營火場地、演講廳、劇場或特定參觀據點進行。
生活劇場
又稱「生活解說」,是透過人員的活動表演,將某地區的人文生活、生活習俗、歲時祭典儀式以及相關產業活動,以真人、人偶現場表演方式解說。

二、非人員解說

出版物
將所想要對遊客解說的資料、訊息,以印刷品呈現,其種類包括DM、解說手冊、摺頁等。資訊性的解說出版品,具有傳達遊憩區地理環境、設施位置、交通狀況、聯絡電話及遊憩據點介紹等相關內容。
視聽設備
是利用放映性視覺或聽覺等多媒體作為影像或聲音資訊傳達之解說工具,包括電影、幻燈片、廣播、錄音帶、投影片、多媒體等,例如火山群的動態噴發過程,最好的解說方式就是視聽多媒體,是其他解說工具無法完整呈現的。
解說牌
是表達訊息最直接的方式,如方向指示牌、解說牌、標示牌等。解說牌的設計除需考量經費預算、設置環境、訊息表達、色彩運用、字體大小、造形規格、材質等因素。為避免色盲朋友無法辨識,解說牌色彩運用上須避免以下2種顏色的搭配:
(1)紅與綠:先天性色盲多為紅綠色盲,即對於紅綠辨色有障礙。
(2)藍與黃:藍黃色盲(又稱第三色盲)較少見,患者藍黃色混淆不清,但對紅、綠色可辨。
自導式步道
配合摺頁、標示牌或自導解說手冊、耳機,讓遊客依照自己的步伐與時間長短,自行安排行程、參觀各據點。自導式步道沒有解說人員的帶領及說明,可以全天候解說,但無法掌握遊客興趣及雙向溝通。
自導式汽車導遊
與自導式步道類似,不同點在於以開車代替步行,適合二至五人的小團體或小家庭,以適當的車速,配合其它解說設施的引導,遊覽較大範圍的遊憩據點。


導覽解說基本原則


導覽解說的六大原則

「美國環境解說之父」費門.提爾頓(Freeman Tilden),在1957年所出版的《解說我們的襲產(Interpreting Our Heritage)》一書中提出導覽解說的六大原則(Tilden,1957):
第一原則    任何的導覽解說活動都應根據遊客的性格和經驗來敘述。
第二原則    導覽解說是根據資訊而形成的概念,但資訊和解說兩者完全不同,但導覽解說都應包含資訊。
第三原則    導覽解說是一種結合現代科學、人文歷史、古蹟建築等的藝術,無論講述的內容是人文或藝術的,都應具備教育的功能。
第四原則    導覽解說主要的目的不是教導,而是啟發遊客的觀察力與思考力。
第五原則    導覽解說必須針對整體來描述,避免斷章取義或片面介紹。
第六原則    對12歲以下的兒童做導覽解說時,應依據該年齡層的需求,設計另一套合適的導覽解說內容。


解說實務規劃


預先完善的規劃、詳細的解說和事後的檢討,是一場成功解說活動的基本原則。

一、事前遊程安排

1.解說員在策劃戶外解說活動時,首應注意活動目標。
2.依據解說對象、時間需求,構思規畫特色行程,製作自己的解說稿。
3.熟悉解說地點,實際勘查包含交通狀況、食宿問題、廁所位置、景點現場、休息位置等之規劃動線,並注意天候狀況做行程調整(雨天備案規畫)。
4.完成相關申請文件與聯絡事項。
5.深入瞭解服務對象相關資訊,再擬定解說的內容、方式,反覆練習。
6.製作活動流程表,方便遊客瀏覽。
7.帶隊解說時人數不要過多,一般而言以15人左右為宜。

二、進行解說

1.檢視準備的物品(如道具、樣本、海報、摺頁、紀念品、問卷等),注意服裝儀容並面帶微笑。
2.提前約30分鐘抵達集合地點,認識主辦人、問候寒喧。
3.對遊客解說時,應面向太陽以免光線直射遊客眼睛。
4.先做自我介紹,致歡迎詞、簡短開場白後,說明行程及活動主旨、清點人數、提醒安全守則及相關注意事項、發放行程規劃表,並說明結束時間和地點。出發前要宣佈洗手間位置。
5.對於特殊的禁止規定,應先向遊客解釋原因。
6.帶隊解說時,解說員要站在隊伍的前方中心位置來引導隊伍前進,並注意遊客的人數,到達景點時,須等待所有遊客到齊後再面對遊客開始講解說明。
7.所有的解說,都必須要有一個特別的訊息以達到溝通的目的,此特別的訊息就是主旨,主旨要切題且中肯、敘述簡短且完整,並應揭示解說最終目的,解說結束後要能在遊客內心中形成一種啟示。
8.環境解說中最基本而且重要的項目是有效溝通,故解說時要提供遊客參與活動的機會,加強與遊客的互動交流,設計規劃問答題,加深遊客印象。
9.對於具有爭議性的解說主題,在解說過程中解說員應該中立的傳達事實,不讓自己的偏見與情緒影響解說內容。
10.團體人數眾多時,應選擇上風處面向群眾講解,必要時可站在高處講,團體成員愈多時,解說的資料內容應愈精簡。
11.帶領大型團體時,如果解說時間超過原先預估,可縮短每個解說地點之停留時間,以儘速結束行程。
12.其他注意事項:
(1)解說人員,若遇緊急事故發生,應冷靜沉著,協助遊客處理緊急事件。
(2)解說時步伐切勿移動太快,隨時清點人數(或委由領隊或專人負責)。
(3)過程中適時引導遊客發問,增加遊客親自體驗的機會。
(4)預留時間讓遊客上廁所或稍做休息。
(5)活動結束時記得對行程做一總結、提醒和感謝話語,歡迎遊客再次光臨,給予深深祝福。

三、活動結束後

對於當日的服務進行自我檢討及充實不足之處,針對遊客解說過程評估優缺點,記錄下自己的優缺點,經過不斷的修正與改進,奠定厚實的解說實力並持續的閱讀獲取新資訊知識,增加自己的專業素養。若有遊客投訴及建議事項,則須向相關單位反應,以便進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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