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系統

作者:陳弘儒/王曉瑜/陳雲飛

行文系統

 

公文的行文系統依公文授受雙方的關係為準,可分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等三種。各級機關行文系統如下表所示:

機關

行文種類

總統↔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

令↔呈

總統↔立法院、監察院

咨↔咨

五院↔五院

平行函↔平行函

五院↔其隸屬關係之部會

下行函↔上行函

五院↔其無隸屬關係之部會

平行函↔平行函

行政院↔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

下行函↔上行函

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監察院↔直轄市政府

平行函↔平行函

各部會↔直轄市政府

平行函↔平行函

教育部↔各級國立學校

下行函↔上行函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所屬各鄉(鎮、市、區)公所

下行函↔上行函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直轄市及縣(市)議會

平行函↔平行函

直轄市及縣(市)教育局↔所屬各級市(縣)立及私立學校

下行函↔上行函

公文的結構

由於公文是處理公務的文書,為使其發生效力,須依合法的固定程式,寫出具體的內容,同時必須採用通順達意、簡淺明確的文字,以及運用合適的語氣來表達,切忌長篇大論、模稜兩可、語意不清。緣此在製作公文前,若能先明白公文結構,非但在撰寫公文時將可更加得心應手,獲取高分,有了縝密的結構,充實的內容,方可收到與對方溝通之效。
所謂公文結構,是指組成公文之體系架構,包含公文本文結構與整體結構。本文結構內容大致可分為:引據、申述、歸結三項,撰寫時應依此三步驟製作公文。整體結構亦稱為行款,所謂「行款」是指公文行文款式,乃公文的形式,亦即一件完整公文所應具備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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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科問與答

黃齡
立法院、監察院、考試院、監察院↔直轄市政府│平行函↔平行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