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信罪-第342條(背信罪)

作者:陳毅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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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信罪-第342條(背信罪)

第342條 (背信罪)

I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II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三民輔考-刑法概要完全攻略(T053C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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