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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相關法規 (八) -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 (108.04.26)
作者:陳毅弘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出入境相關法規 (八)
(二) 返國延期申請 §8
1. 役男出境期限屆滿,因重病、意外災難或其他不可抗力之特殊事故,未能如期返國須延期者,應
檢附經驗證之當地就醫醫院診斷書及相關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延期返
國,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申請延期返國期限,每次不得逾 2 個月,延期期限屆
滿,延期原因繼續存在者,應出具經驗證之最近診療及相關證明,重新申請延期返國。
2. 在遠洋作業漁船工作之役男,未能如期返國須延期者,由船東檢具相關證明,並出具保證書經轄
區漁會證明後,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延期返國,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
准,延期期限至列入徵集梯次時止。但最長不得逾年滿 24 歲之年 12 月 31 日。
3. 審核通過參與中央政府機關專案計畫之役男,經核准出境,未能如期完成專案計畫返國須延期
者,應由專案計畫機關檢具證明文件向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延期返國,轉報直轄
市、縣(市)政府核准,延期期限累計最長不得逾三年,並不得逾年滿三十歲之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
§7Ⅰ前段、中段 核准機關:戶籍地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在學役男: §4Ⅰ① §4Ⅰ③ 1. 修讀國內大學與國外大學合作授予學士、碩士或博士學位之課程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 2 2. 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 檢附文件 • 國內就讀學校造冊。 • 公文檢附相關證明。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出國留學役男: §4Ⅰ② 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數理學科(不含亞洲物理、亞太數學及國際國中生科學)奧林匹亞競賽或美國國際 檢附文件 自行檢附相關證明 |
§7Ⅰ後段 核准機關: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未在學役男: §4Ⅰ④ 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或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 6 個月。 檢附文件 自行檢附相關證明 |
§7Ⅱ前段 核准機關:移民署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 役男申請出境至國外就學: §4Ⅰ⑤ 前段 應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 • 役男申請出境至香港或澳門就學: §4Ⅰ⑤ 後段 應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 檢附文件 自行檢附相關證明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役男申請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 §4Ⅰ⑥ 應取得教育部所採認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 檢附文件 自行檢附相關證明 |
§7Ⅱ後段 核准機關: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因本辦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至 6 款以外原因,經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 4 個月。 檢附文件 × |
§7Ⅱ §7Ⅲ 核准機關: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未在學役男 + 上遠洋作業漁船 註 工作。 檢附文件 • 船東出具保證書。 • 轄區漁會證明後提出申請。 |
申請出境之對象與限制 參加政府機關主辦之航海、輪機、電訊、漁撈、加工、製造或冷凍等專業訓練+ 須上遠洋作業漁船 檢附文件 主辦訓練單位提出申請 |
註 遠洋作業漁船:指總噸數在 100 噸以上、經漁業主管機關核准從事對外漁業合作或以國外基地作 業之漁船。 §7Ⅳ |
(三) 限制
1. 限制出境:
(1) 役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限制其出境: §9Ⅰ
A. 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
B. 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
C. 歸國僑民,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應履行兵役義務。
D. 依兵役及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
(2) 「已列入梯次徵集對象之役男」、「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之役男」、「依歸化我國國籍者
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應履行兵役義務的歸國僑民之役男」,因直系血親或配偶病危
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檢附經驗證之相關證明,經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核
准者,得予出境,期間以 30 日為限。 §9Ⅱ
(3) 「經通知徵兵體檢處理之役男」,經完成徵兵體檢處理者,解除其限制。 §9Ⅲ
(4) 「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規定,應履行兵役義務的歸國僑民之役男」,經
履行兵役義務者,解除其限制。 §9Ⅲ
(5) 役男有「依兵役及其他法規應管制出境」之情形,由司法、軍法機關或該管中央主管機關
函送移民署辦理。 §9Ⅳ
2. 逾期返國: §10
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返國者,不予受理其當年及次年出境之申請。但該逾期返國之役男直系
血親或配偶病危或死亡,須出境探病或奔喪者,檢附經驗證之相關證明,經戶籍地直轄市、
縣(市)政府核准者,得予出境,期間以 30 日為限。
3. 各相關機關之配合處理: §13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
於核發護照時,協助宣導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相關規定。 |
內政部移民署 |
經核准出境之役男,出境逾規定期限者,逾期資料傳送戶役政資訊系統。 |
直轄市、縣(市)政府 |
經催告仍未返國接受徵兵處理者,徵兵機關得查明事實並檢具相關證明,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 移送法辦。 |
鄉(鎮、市、區)公所 |
• 役男出境及出境就學後,經清查未符合就讀學歷及就學最高年齡限制規定者,以公文對本人、戶長 • 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查明原因,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經各該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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