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特考-各科考試叮嚀
與司法相關時事結合,並強調本土化為共同特徵
共同科目
國文:配分為「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考選部相關資料
【二段式函作法舉例(上行文)】
【二段式函作法舉例(平行文)】
【二段式函作法舉例(下行文)】
公民、英文:
訴訟法大意(民訴法)(刑訴法):
著重法學基礎及邏輯觀念,以選擇題型出題,可多做考古題,增加熟練度與邏輯思考。考古題出現較多次的部份,表示為命題重點,儘可能地將法條熟背,且考古題再出現的機率頗高。準備時,應多加留意——
【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內有「最新法規異動法條」可供查詢)
【歷屆試題下載】
專業科目
庭務:
法院組織法:
主要為法庭席位布置規則(可用圖解方式幫助自己記憶)、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等。
錄事:
法學大意:
和法學緒論的內容差不多。準備方式與訴訟法類似,必須熟記法條(先理解再去記,不要單純死背,並配合考古題的題型,熟悉出題方式與思考邏輯),並注意法政時事。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考試院【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正確考情依主管機關公告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