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司法相關時事結合,並強調本土化為共同特徵
1.共同科目:
(1)國文:考「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作文:採橫式書寫,命題方向可能會以與司法有關(或司法人員操守)的時事為主,可往此方向作準備。作答時注意書寫工整、思路清晰、文筆通順有章法,若能適當引用典故則更有加分效果。
公文:應注意「最新的公文格式」(橫式書寫)與新式標點符號的使用。撰寫時應注意公文結構、用語與製作原則。
測驗:主要內容包括「閱讀測驗」、「語文應用測驗」、「文學鑑賞測驗」、「文化認知測驗」等。
(2)公民、英文:
公民:此科準備不難,主要內容有生活與倫理、法律與政治、文化和社會,近年命題趨勢有與時事結合的現象,準備重點應放在「認識台灣」的部份,且多做考古題。並多注意與司法相關的政治或社會事件。
英文:多複習單字(可用詞性分類幫助自己對字彙的理解)、克漏字、文法、句型等,考題難易度約與初考相去不遠,不要輕易放棄此科。
(3)訴訟法大意(民訴法)(刑訴法):
著重法學基礎及邏輯觀念,以選擇題型出題,可多做考古題,增加熟練度與邏輯思考。考古題出現較多次的部份,表示為命題重點,儘可能地將法條熟背,且考古題再出現的機率頗高。準備時,應多加留意——
a.當年度有修正部分的法律條文。
b.近兩年新增的司法判例、決議、實務見解,以及大法官會議解釋。
c.近十年來出過的題目,在參考書上多加註記熟讀,並反覆練習。
d.因民訴法與刑訴法爭議性較高,故為求正確性,可能會多考法條規定日數。
2.專業科目:
(1)庭務:
法院組織法:
主要為法庭席位布置規則(可用圖解方式幫助自己記憶)、法庭旁聽規則、臺灣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或分院臨時開庭辦法、法庭錄音辦法、法院便民禮民實施要點等。
(2)錄事:
法學大意:和法學緒論的內容差不多。準備方式與訴訟法類似,必須熟記法條(先理解再去記,不要單純死背,並配合考古題的題型,熟悉出題方式與思考邏輯),並注意法政時事。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
※考試院【全國人事法規釋例資料庫檢索系統】
http://cerapp.exam.gov.tw/web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