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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行政推手  
 

為何要考人事行政?
1.福利薪資佳:
‧薪資:以高考來說,薪資約42千元至44千元以上,除基本起薪外,另享其他加給。
‧保險:公保、健保。
‧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費、交通補助費、婚喪生育補助等。
‧獎金:考績獎金、年終獎金等。
‧假期:週休二日、國定假期、年休假、事、病、婚、喪、產假等。
‧退休制度:分一次領取和月退(薪水的80%75%)。

2.年年缺、處處缺:
人事單位跟一般行政人員一樣,只要是政府公家單位都會需要,其需求範圍廣、又不強調須有特別的專業能力,因此年年有缺、處處有缺。而且不管是高考、普考、初考、地方特考都有人事行政類科,多考多機會。

3.拓展人脈,為未來鋪路:
在人力資源觀念高漲的現在,人事行政可藉由公務上與私人機關有大量接觸機會,建立良好人脈關係與相關經驗,即使退休以後,也可以輕易在開創自己的事業。

 
 
最新考訊  
 

考試日期

高、普考預定98.07.09-07.13;初考預定98.02.21-02.22

報名日期

高、普考預定98.04.07-04.16;初考預定97.12.01-12.10

報考資格 初考、普考及高考所需資格不同.....(詳細內容)
考試科目 初考、普考及高考所需考試科目不同.....(詳細內容)
分發單位

人事行政-分發單位有: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詳細內容)

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人事行政、考試技術、員工訓練與諮商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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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審查會通過版)

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紃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分發任用。
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一項錄取人員不得申請分回原任職機關(構)實務訓練。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紃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始完成考試程序,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函請銓敘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分發任用。
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本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前項轉調限制,應於考試及格證書註明,並函請銓敘部查照。

 

一、 本條新增。
二、配合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三條之修訂,增訂考試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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