牽引電力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

牽引電力

1.牽引動力

變電站上游電力應設計可由兩不同主變電站雙迴路供應,當其上游電力故障或維修時,可經由電力轉供方式,以確保供電可靠度。

2.整流器應

依IEEE標準及台電公司之規定設計並操作運轉,以使直流輸出和交流輸入端受諧波影響降至最低。並防止或抑制並聯或串聯共振電壓和電流的產生。

3.直流正電饋線隔離開關

應能將導電軌與直流饋線隔離。第三軌供電區間應提供一完整的開關配置,當某一動力配電室功能失效時,該失效之動力配電室能被旁路,直流第三軌系統得以接續而避免動力配電室失效,造成饋電中斷情況。

4.牽引電力供應系統

應有雷擊保護設備。在正常操作狀況下,各個牽引動力系統應保持電路之連續性。整個供電系統分為數個區段,當有需要時可隔離某部份區段,其餘區段仍電力供應。

5.機廠牽引電力

與主線牽引電力應以電氣方式隔離。該隔離應避免電聯車跨越時產生電弧。

臺北捷運採動力分散式的電聯車,以第三軌供電方式推進,且有列車自動運行系統(ATO)引導,可在無人駕駛的狀態開停車與開關門。駕駛室有司機員時可由司機負責開關門及依照自動化號誌訊號引導列車前進。

所謂第三軌供電方式,係軌道供電方法之一種,是鐵路電氣化常用方式。為在列車行進的兩條軌道之外,加建一條專用以供給電力的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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