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站電力供應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

車站電力供應

1.車站變電站

將22kV電源降壓為380V/220V三相四線式低壓電源供一般設備使用。

2.每個車站(含機廠變電站)內均設有

兩個車站變電站,分別由同一主變電站之兩不同變壓器引入22仟伏電力,經過環形回路開關組,連接至22仟伏/380~220伏低壓變壓器,再降壓轉換成低壓三相四線式之電力,以供所有廠站機電設備使用。

3.每個車站須有

兩組車站低壓配電盤,以共同提供維生負載、必要性負載及非必要性負載所需電力。當兩組中任一組供電失效時,另一組車站配電室應能供應車站內維生負載及必要性負載所需電力。

4.兩組低壓配電盤

應分開設置,若必須設置在同一處時,應有防火區隔。

5.地下車站

負載包含照明、電扶梯、車站及隧道水電設施、環控系統、自動收費機、號誌、隧道照明、幫浦、通訊、指示標誌和車站資訊板等。部份照明負載、電扶梯、部份自動收費機、廣告板和特定車站資訊板均視為非必要性負載,當其中一組配電室設備故障失效時,將切斷此非必要性負載。

機廠供電

機廠牽引動力以電氣方式與主線牽引動力隔離。並將機廠佈設成若干可隔離之專屬電力區域並饋入電源。在機廠發生故障或失效時,可隔離動力區間。特定區應提供可交互切換饋電之設施,若機廠區域內任一故障發生時。亦能維持機廠所有負載之供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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