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之指揮監督權

作者:陳毅弘

檢察總長之指揮監督權

檢察總長之指揮監督權

1.檢察總長依本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分院檢察署檢察官。

2.檢察長依本法及其他法律之規定,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其所屬檢察署檢察官。

3.檢察官應服從前二項指揮監督長官之命令。
 

AddThis Sharing

百科問與答

暫無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