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空纜車之遺失物

作者:陳雲飛&許文達&夏進

貓空纜車之遺失物

1.旅客在纜車車站、車廂內拾得之遺失物

應交由纜車車站詢問處點驗處理,本公司將附收執聯單由拾得之旅客收執。纜車車站、車廂以外之遺失物,由拾得人自行交由警察機關依法處理。

2.旅客遺失物品時

可至纜車車站詢問處由站務人員代為協尋。

3.旅客認領遺失物時須能證明其為遺失物之所有人

若認領人非所有人本人,則須持有認領人本人及所有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始得辦理遺失物領回手續。

4.本公司依規定處理遺失物

不負遺失物損害賠償責任。

其他

1.旅客乘坐纜車前

應衡量自身健康狀況,如有酒醉、患有心臟血管疾病、高血壓、懼高症或身體不適者等,禁止搭乘纜車。

2.旅客於乘車途中發生病痛不適

可立即通知本公司人員代為通知醫療單位進行救護。身心障礙旅客可通知本公司人員協助,或使用輔具循無障礙動線通行。

3.搭乘纜車人潮眾多時

站務人員依現場狀況執行旅客共乘車廂或抽取號碼牌機制。為節省現場排隊時間,旅客可利用貓空纜車預約系統搭乘(http://web.metro.taipei/c/gondola/booking/)。

4.違反本須知規定者

本公司得拒絕運送,若有影響公共安全者,報請警察機關處理,其未乘車區間之票價,不予退還。

5.旅客如須諮詢或反映意見

本公司客服專線電話為02-218-12345,電子信箱為email@metro.taipei

悠遊卡相關問題可逕向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反映,電話為0800-02-8880,電子信箱為service@easycard.com.tw

6.本須知自公告日起生效

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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