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際政治經濟學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全球化與國家
一般行政|2017/09/14
-
政治學-國際政治理論
一般行政|2017/09/14
訴願期間-回復原狀
作者:李由圖片來源暫無說明
訴願期間-回復原狀
(1) 訴願人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致遲誤前條之訴願期間者,於其原因消滅後十日內,得以書面
敘明理由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回復原狀。但遲誤訴願期間已逾一年者,不得為之 (訴願法§15Ⅰ)。
(2) 申請回復原狀,應同時補行期間內應為之訴願行為 (訴願法§15Ⅱ)。
【三民輔考-行政法(概要)完全攻略】
暫無討論 |
百科問與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