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之重要規定-名詞定義:公開演出與公開傳輸

作者:洪正test

著作權法之重要規定-名詞定義:公開演出與公開傳輸

著作權法之重要規定-名詞定義:公開演出與公開傳輸

1. 公開演出

指以演技、舞蹈、歌唱、彈奏樂器或其他方法向現場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以擴音器或其他器材,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2. 公開傳輸

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三民輔考-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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