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病象的改進之道-分權(Decentralization)

作者:唐恩

組織病象的改進之道-分權(Decentralization)

組織病象的改進之道-分權(Decentralization)

根據杜拉克(P. Drucker)之見解,採用分權制度可以達到診治現代行政組織病象之目的,區分如下:

1. 聯邦分權制度:
這是將美國聯邦政府的分權制度用之於一般的行政組織上,亦即「垂直分權」之概念。換言之,就是將組織區分為決策單位和執行單位,各自有管轄權責與範圍,並相輔相成,如此便可減少首長權力集中以及寡頭制的缺點。

2. 功能分權制度:
係指按照機關的性質與工作進行「水平分權」,亦即古立克所謂的按功能分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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